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 通讯员/颜雪花)近日,阳春市司法局联合团阳春市委、阳江市众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知法守法,重塑新生”主题教育讲座,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明晰矫正期间权利与义务,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敬畏法律、严守监管规定,积极改过自身、顺利回归社会。
此次讲座邀请了阳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谢春瑜进行授课。课堂上,谢春瑜详细阐述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双重职能,既是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者,也是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维护者,通过精准监督保障社区矫正执法公平公正,兼顾司法刚性权威与人文帮扶温度。
授课过程中,谢春瑜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系统解读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定权利、必尽教育学习义务及日常行为规范,清晰讲明脱管、违规、违纪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与处置措施,让全体矫正对象明确行为边界、严守法律底线。
为提升教育实效,谢春瑜还结合正反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让矫正对象直观认识到积极配合矫正、遵规守纪可获得正向考核评价与激励,而漠视监管、心存侥幸、违规违法将被依法从严处置,有效破除部分矫正对象的松懈思想与侥幸心理,进一步筑牢守法自律思想根基。讲座最后,谢春瑜寄语全体矫正对象常怀敬畏之心、主动学法懂法、学会依法维权,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以积极姿态完成矫正、重启新生活。
此次法治教育讲座内容贴合社区矫正实际,教育针对性强,通过检察监督视角为社矫对象敲响守法警钟、严明矫正纪律,在严肃普法警示中传递司法温度,引导社矫对象主动正向改造。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