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出台公积金新政

住房贷款“商转公”为购房者减负

2025-09-03 10:45:35 来源:阳江日报

住房贷款“商转公”为购房者减负

阳江出台公积金新政

住房贷款“商转公”为购房者减负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静)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阳江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推行住房贷款“商转公”政策,进一步减轻缴存人住房贷款利息负担,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基本住房的支持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在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前提下,尚未结清商业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全部或部分转为公积金贷款。其中,商转公贷款包括纯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及纯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部分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

根据新政内容,商转公贷款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尚未结清商业贷款,且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除需符合阳江市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商业贷款正常还款24个月以上,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用于商转公贷款抵押的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该住房当前仅存在原商业贷款抵押登记,未设立其他担保物权、居住权,且无查封等权利限制;取得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此外,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申请时阳江市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执行,且不得超过申请当月商业贷款剩余本金扣除顺延3个月应还本息的余额(额度取至1千元的整数倍)。商转公贷款的办理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当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连续2个月高于85%(含)时,公积金中心将暂停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已受理的,继续办结;当个贷率连续6个月低于85%时,公积金中心将重新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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