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王雄基 通讯员/韦智锋)4月19日下午,阳春市春城街道东莞长安(阳春)产业转移工业园一栋自建房突然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经屋主及时处置,现场明火被迅速扑灭。电动自行车一旦起火火势难以控制,市消防救援支队提醒市民,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充电。
19日下午2时42分许,市119消防指挥中心接到警情后,调派莲平南路、春城消防救援站6辆消防车赶往现场救援。起火自建房高3层,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起火点位于一楼客厅。据屋主介绍,当时客厅内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突然冒烟,随后明火蔓延引发火灾。
发现起火后,屋主随即想到房屋周围堆有沙子,可以用沙子覆盖起火点隔绝氧气灭火。消防员赶到时,现场明火已经被屋主用沙子扑灭,但起火处仍有烟雾冒出,消防员随即用水枪对现场进行降温处置。得知起火缘由后,消防员对屋主进行了批评教育,提醒屋主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外充电。
市消防救援支队工作人员介绍,沙子是一种常见的灭火材料,其核心原理是通过覆盖隔绝空气,使燃烧因缺氧停止,适用于金属钠、油类及电气初期火灾。
该工作人员提醒,电动自行车自燃时具有起火速度快,产生浓烟多等特点,一旦自燃极易引燃房内物品。市民不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充电时要清理附近堆放的易燃物品,并避免整夜充电、随意改装等容易引发电池自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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