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杨辉南)2月28日,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春季禁渔管理工作通知,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我市重要内河水域禁渔。
禁渔水域范围包括漠阳江干流、潭江干流(阳江段)以及那龙河尖山桥下游河段等天然内陆水域,按片区划分,包括江城区双捷拦河坝以下漠阳江河道水域、那龙河大桥以下至出海口河道水域;阳东区潭江干流(阳江段)、那龙河大桥以上河道水域;阳春市双捷拦河坝以上漠阳江河道水域。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或者手工采集的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止范围内。禁渔期间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渔业资源调查研究捕捞和养殖生产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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