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日志 “小疏漏” 执法体现温度——

阳江海事“首违不罚”暖了船长心
2025-11-12 09:20:09 来源:阳江日报

航海日志 “小疏漏” 执法体现温度

航海日志 “小疏漏” 执法体现温度——

阳江海事“首违不罚”暖了船长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 通讯员/麦虹虹 刘海机) “拿到这份《不予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心里又暖又踏实!”11月10日,“海电XX”轮船长罗某对记者说,虽然事情已过去数日,但忐忑的心终于放下了。

事情要回溯到9月中旬的一次日常巡航检查。阳江港口海事处执法人员在辖区水域开展常规巡查时,发现“海电XX”轮的《航海日志》存在船长未签名、航次信息漏填、错填等问题。

“坏了,这下肯定要挨罚了。”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罗船长坦言自己发现问题后,心情很紧张,特别担心会被扣分和罚款。

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经执法人员核查确认,该船舶系首次出现此类违规情形,且行为主观故意不明显,未造成任何实际危害后果。更重要的是,罗船长在意识到问题后第一时间配合整改,主动提交了整改说明。基于这些情况,11月6日,阳江港口海事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首违不罚”政策要求,最终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首违不罚’绝非‘放任不管’,而是‘宽严相济’的精准执法。”阳江海事局海巡执法支队一级主办赖小华表示,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同时,他们现场向罗船长详细解读了《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耐心指导《航海日志》的规范填写要求,通过“警示+服务”的监管模式,既守住了执法底线,又传递了法治温度。

据了解,为确保政策红利直达航运经营主体,阳江海事部门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中的海事领域“首违不罚”清单,对首次违法、主动改正且积极配合执法、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转而通过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推行‘首违不罚’政策,核心是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赖小华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执法方式,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航运企业减负担、添动力、护远航,为辖区航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及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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