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11时左右,我公司在阳江市海陵岛试验区运营的白蒲污水处理厂出现出水总磷超过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进行处置,污染物已稳定达标排放。
对以上违法行为我公司深感愧疚,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严格执行相关环保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本公司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履行企业环保法定义务,执行环保处罚决定;
二、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正常运转各类污染治理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在守法达标基础上做好企业生产。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阳江市大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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