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 通讯员/范军男)近日,我市出台《阳江市2026年优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步发布《阳江市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汇编(以下简称“清单汇编”),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方案》部署6类21条全链条“举措”、41项具体任务。在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方面,阳江增强产业法规制度供给。加快出台《阳江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促进条例》《阳江市春砂仁保护发展条例》,加强特色产业、低空经济、绿色智算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探索。
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方案》提出,我市2026年将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执法机制,让涉企执法全过程留痕、可溯可查、阳光透明。同时,推行全流程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落地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执法“观察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等多项便民利企制度。
围绕全方位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方案》提出,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及时兑现经营主体胜诉权益、完善企业挽救和退出机制。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上诉率较高问题,积极运用多元调解、小额诉讼程序,扎实做好裁判释法明理与判后答疑工作,有效降低案件上诉率。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办理效率偏低问题,通过强化全流程、全节点管控,压缩审理时限、提升办案质效。
在严格对标省部署的任务方面,《方案》新增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群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持续完善现代化司法服务保障体系等举措,持续夯实营商环境法治根基。
在《方案》部署任务的基础上, “清单汇编”进一步细化包容审慎监管标准,构建免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覆盖全市23个市直部门梳理明确455项减免责事项,未含海关、税务、气象等中直、省直驻阳江单位近200项事项。
其中,不予行政处罚349项。例如“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未依法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适用情形: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存在未报、错报、漏报,但在商务部门责令改正后于20个工作日内进行补报或更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67项。例如“对违反《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行为的行政处罚”事项,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27项。例如“对在广告中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行为的处罚”事项,对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免予行政强制措施12项。例如“对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进行查封等行政强制”事项,明确直销企业未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经责令限期改正后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采取其他非强制手段,免予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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