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养老消费券”已核销近两千张

符合条件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2026-03-07 09:28:39 来源:阳江日报

符合条件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阳江“养老消费券”已核销近两千张

符合条件每月最高抵扣800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朱俏施)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26年,广东将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费用。

截至3月5日,全市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已领取并核销养老消费券共1942张(其中能力评估消费券1290张,机构服务消费券652张),有效减轻困难家庭养老照护的经济压力。

据悉,补贴对象精准聚焦刚需,需同时满足两项条件: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且所购养老服务地址在广东省内。值得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该项目通过“民政通”小程序、APP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类抵扣比例为消费金额的50%。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通过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额度为1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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