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张志达 通讯员/周立平)近日,阳春市松柏镇发生一起林木盗窃案,种植在山林里的41棵桉树被人盗伐。阳春市公安局松柏派出所接报后迅速破案,犯罪嫌疑人苏某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去年12月22日中午,松柏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松柏镇良贯塘村附近种植的桉树林被盗。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共有41棵桉树被齐根砍伐,散落的木屑和新鲜的树桩切口显示作案时间不久。通过侦查,民警锁定居住在松柏镇某村的男子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2月23日上午,民警在苏某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苏某对其盗窃桉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苏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阳春市公安局提醒,盗伐林木不仅侵犯他人财产,更破坏生态环境,属违法犯罪行为。与滥伐林木相比,盗伐的立案门槛更低,惩罚更严厉,盗伐林木的立木蓄积达到2立方米以上,或盗伐幼树100株以上,即构成犯罪。滥伐林木罪的入罪门槛较高,需要滥伐林木的立木蓄积达到10立方米以上,或滥伐幼树500株以上,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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