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出炉

三级医疗机构“一对三”陪护收费每日119元

2025-04-24 09:25:03 来源:阳江日报

三级医疗机构“一对三”陪护收费每日119元

我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出炉

三级医疗机构“一对三”陪护收费每日119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我市“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近期公布。三级医疗机构“一对三”陪护收费为每人119元/日,二级、一级医疗机构“一对三”陪护收费分别为110.08元/日、104.13元/日。该服务价格自4月7日起实施。

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免陪照护服务”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主要指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遵循患者或其家属自愿的原则,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所定价格涵盖生活照顾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本项目价格为“一对三”服务价格,即服务提供者同时为3位患者提供服务,如服务提供者同时只为两位患者提供服务,三级医疗机构每位患者在“一对三”服务价格基础上每日加收34元,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每位每日分别加收31.45元、29.75元,即“一对二”服务每人收费分别为153元/日、141.53元/日、133.88元/日;“一对一”服务价格每位每日分别加收119元、110.08元、104.13元,即“一对一”服务每人收费分别为238元/日、220.16元/日、208.26元/日。超过半日不足24小时的按1日计算,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在原收费基础上加收20%。医疗机构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此外,患者或其家属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的,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在新生儿病房、精神病病房、隔离病房等因医疗机构管理需要不允许家属陪护的情形,不可收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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