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梁驰 通讯员/周立平)4月4日,记者从阳春市公安局获悉,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岗美中队民警近日在省道278线查处一起货车违法载人行为,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员肖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4月1日,民警巡逻至省道278线时,发现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停靠在路边,车厢内不断有人下车。民警立即上前检查车辆,经核查,该货车核载3人,实载竟多达13人。除驾驶室坐了3人外,货车后车厢还搭载了10名乘客,且车厢未安装任何安全防护设施。
经查得知,货车后车厢搭载的乘客均为附近务工人员。民警当场对肖某和车上其他人员开展普法教育,严肃指出违法载人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肖某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并责令肖某安全转运超员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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