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世迪
三月的阳光很好,我在写一首关于雨的诗。这使我置身于某种悖论中:诗是可以虚构的,但你的情感难以杜撰。当然,我记住美国诗人史蒂文斯的话:诗是最高虚构。此刻,我写下第一个句子:又一次,从一个梦开始。
关于梦,我似乎写了不少。想起卡夫卡日记,编者在序言提到:“我们看到许多梦境记录,说明卡夫卡对梦的素材的重视。”卡夫卡热衷于记录梦境,亦是倾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梦境是无形的文字,而文字是心血缓慢凝结的产物。于是,梦境提供灵感的启示、素材的编织和叙述的旨趣,甚至有着某种治愈心灵的作用,如同日记解放卡夫卡的“庞大的内心世界”,写作成为他的信仰,他不止一次写下类似的声音:“我用什么来原谅我今天什么也没写呢?”
第一个句子奠定基调:梦境正在连贯你的感觉和理性。我仿佛和另一个自己谈论雨:雨裹着薄雾,从烂头山那边过来,/洒在木屋回廊上,闪着/隐约的白光,空气中/仿佛有什么虚影在晃动。事实上,雨很快转为一只鹰的叙述:一只死去的鹰,躺在木板上,/雨水浸透它的身体,墙上的落地镜/映射它硕大的身子,以及/羽毛上的雨珠,滑向/它未闭的眼睛……视角的转换,类似电影镜头缓缓移动,我着迷看见的愉悦:描绘即是抵达。尽管我很快提到一部电影,逝去的妻子从雨季的森林重返家庭,丈夫仿佛置身于“闪着绿光”的雨中……
此刻,我叙述一只鹰的命运?我成为一个旁观者?不,鹰不过是一个意象。电脑里肖邦的《雨滴前奏曲》正在响亮,音乐和雨同时闯入脑海,我仿佛看到音符在雨滴的间隙里闪烁。很快,我切入主题:我脑海中浮现她……
我要写一首爱情诗?此刻,回廊的篝火有着人形的燃烧。雨点飞溅在我的睫毛上,像试图浇灭一团看不见的火。我凝神注视,一片灼热的雾气升起,她穿着一袭绿裙子,湿透的衣角在风里轻轻摆动,可她的呼吸让周围的空气开始闪光。我的眼睛获得宁静:从观察一场雨中得到诗行的满足。如果说诗心即是敬畏之心,那么我致敬一个穿绿裙子的她——美从她身上的一袭绿裙子开始,/然后光影移到她白净的脸庞,/黑发在头顶盘成一个高髻,/别着一枚蓝蝴蝶的发夹,/她睁着大眼睛,向往伍尔夫/晃荡绿影的沉溺……
写到她,我仿佛分享一封充满雨声的情书:转眼之间,爱变成了主题?一个中年诗人写爱情诗似乎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此刻,我描摹一个穿绿裙子的她,能汹涌出激情?
一册《奥兰多》出现了,书是爱的信物,意味着她的喜好和命运的象征?(尽管我们知道,《奥兰多》意味着“完整的生命热情”,伍尔夫在写作小说中,亦试图效仿奥兰多:伟大的心灵是雌雄同体的。)扉页盖有她的椭圆形藏书印章,镌刻两个字:击磬。如果你知道“击磬”的典故,就知道孔子在卫国击磬的故事……是的,我希冀我心中有一面大磬。于是,继续写道:每次触摸“击磬”,就想起我的心志:/我该在语言上彻底完成自己……/昨天黄昏,我在书页边角写下句子:/我生活在大梦里,/雨仅仅是梦中一抹色彩……
有那么一会儿,我在思考色彩即是形容词:鹰的额头有一撮橘黄色,是我喜欢的欢快的颜色。甚至翻阅那册薄薄的《奥兰多》,试图发现鹰如何在书中翱翔?现在,我重获遐想的能力,再次写到死去的鹰:又一次,望向鹰的眼睑,/一个小小的雨珠还凝在那里,/映照几道细密的褶皱/以及微微翘起的绒羽。
我该抓住更多的意象,鹰,雨滴,绿裙子,落地镜,水洼、填字游戏……是的,一个填字游戏出现:亭下( )春雨,花前( )旧人。我清楚,一个填字游戏指向“回环的结构”和“游戏的瞬间”。所谓填字游戏,不过是我和朋友们在某微信群玩耍的,现在我将它搬入诗歌中——你的生活该渗透到诗歌中,转化为诗意的趣味。描写我和她填字的情景(即使我扮演顽童般的角色),不过是表达“爱的颜色”——爱是亲密无间的流露,是接近纯真带来的眩晕(想想,她第一次踮起脚尖吻你的眼睛,雨滴顺着她的手臂滑下来……),甚至能改变我看世界的方式,即使她始终像水中的倒影:她的脸庞映现在水中,那张曾为/诵念海子《姐姐》而流泪的瓜子脸,/一片叶子突然坠下水中,正好遮掩/她的眼睛,倒影里/显露半张脸,和微微抿起的嘴角。
我遵循超现实主义电影大师布努埃尔的叙事方式:场景即是梦境,并将神秘感列为作品的基本元素。推崇梦境,即是对想象力的重视。每个雕刻时光的人,都愿意在梦中度过。现在,我描述落地镜的深处,浮现一树桃花,浓密的雏菊,稀疏的石榴;桃花的粉红、雏菊的白色和石榴花的赤红,折射出我内心的幻觉。是的,一面落地镜传递花香和她的面影,生命的奥秘亦在其中闪烁。此刻,《雨滴前奏曲》持续的低音模仿雨滴声,最后一个音符像蓝蝴蝶抖了抖翅膀。那时刻,我似乎沉浸于“美的联想”,描写她在雨中起舞:裙摆甩开一圈圈水珠,每一滴都裹着绿光……我仿佛成为一个拥有爱情的诗人。或许,人活于世上,不能忍受的是:你不能沦为一个缺爱的庸才。而真正的爱,是使人学会爱自己,然后感受:如果那时我说出爱,一切神性智慧/带着迟到的暮光/沉浸于一行行雨丝中?
我始终扮演一个内敛的角色,难以像诗人拜伦向雅典女郎的表白:“你是我的生命,我爱你。”在诗行中,她表现出来的“一切知性矜持”,不过是我的幻想。那一刻,我似乎看到自己晦涩的面孔,即使晦涩归属于诗学上某种“深邃而有力的雕琢”。莫名想起史蒂文斯曾明确提出诗学的三大原则:必须抽象,必须变化,必须给予快乐。那么,此刻我亦可倡导诗学的五项原则:必须叙述,必须描绘,必须超现实,必须互文,必须愉悦。我理解的“必须”不过是“提醒”:越是明白诗学的种种,就越觉得写诗是艰难的,你得用整个身心去写,才能看见诗句背后的神明……
此刻,雨赋予我一个诗人的形象。想起在日记中写下:再给我五年的时光,我会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诗人。写诗是理解做人的意义,如何在写作的智慧中得到通透和自在。在诗中,鹰和《奥兰多》不断重现,如同雨给我们带来慰藉?是的,我合上死去的鹰的双眼,翻阅她留在书页上的文字……那一刻,我把她视为雨中坠落的一片叶子,微颤颤的,闪着一缕碧青的光。直至我写下最后的句子:此刻我是那个合拢梦境的诗人,/接受雨赐予我自由之灵。/该心怀诚意,完成那个填字游戏:/亭下(裁)春雨,花前(捻)旧人。不知为什么,我删除开头第一句话:又一次,从一个梦开始。或许,我觉得诗本身就是梦境,何必说得过于明白。
我清楚诗中的她:可能是我曾经的恋人,或者是另一个我;甚至什么也不是,仅仅是灵感的缪斯……一首诗几乎是我经验的全部,而我渴求捕获崭新的书写,将所有知觉化为智识的全部,拥有看见幻象的能力。在《雨滴前奏曲》涌动的乐章中,终于写完一首长诗,可是我为何感觉这仅仅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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