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新政本月起实施

两项病种定额标准大幅上调
2026-01-05 09:31:24 来源: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政策,上调耐多药肺结核和脑瘫两项病种的门特定额标准,进一步减轻患者家庭负担。记者从市医保局政策

医保门诊特定病种新政本月起实施

两项病种定额标准大幅上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执行新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政策,上调耐多药肺结核和脑瘫两项病种的门特定额标准,进一步减轻患者家庭负担。

记者从市医保局政策法规科了解到,该局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市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明确将54个病种纳入门特保障范围,涵盖省规定的53个病种及本市延续保障的脑瘫病种,覆盖常见慢性病、重大疾病等多个类别。不同病种实行差异化定额标准,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分别设定相应支付限额。其中,对两项病种的门特定额标准进行调整:一是耐多药肺结核由职工医保每月能报销1200元,居民医保每月能报销1000元,调整为职工医保每季度能报销15000元,居民医保每季度能报销12000元;二是脑瘫(仅限居民医保)由原来的每月能报销1000元,调整为每季度能报销6000元。

同时明确,门特实行季度支付限额,且11类病种的季度限额结余可在当年度内累积使用,其余非年度统筹封顶病种限额当期有效,结余清零;补充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与基本医疗保险挂钩:季度限额病种按基本医保限额的50%执行,年度统筹封顶病种按年度限额执行,形成多层次保障合力;季度中途参保或备案的人员按参保或备案首月起剩余月份占该季度总月份的比例折算,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公平。

新政明确,门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参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降低参保人员门诊就医门槛;异地转诊备案人员按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常住异地备案人员按市内住院报销比例执行,方便异地居住、工作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多病种参保人员季度支付限额按“最高病种定额+其他病种定额×20%”合并计算,保障同时患多种疾病参保人员的治疗需求。

同时明确,住院期间除耐多药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疾病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门特或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确因医疗机构诊疗条件限制无法开展门特治疗的,经就诊医疗机构确认可申请结算住院期间门特费用,避免费用重复报销。同一笔医疗费用不得重复享受门特待遇和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新政还规范门特管理服务流程,明确参保人员需经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确认门特资格,三级医院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审核,二级医院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审核,确保诊断准确性;参保人员可选定1-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特就诊机构并备案,既往已确诊人员可凭一年内相关医疗资料直接审核确认,简化认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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