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梦媚 通讯员/周立平)开车的司机注意了!记者9月15日从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阳春市新增15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逆向行驶、闯红灯、不系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24小时抓拍取证。这些设备已于9月15日“上岗”,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处罚。
据了解,325国道与八甲镇罗城村路口、325国道与汕湛高速八甲出入口新增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类型包括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安装在春江大道附城卫生院侧、325国道民福医院对侧、城东大道宝通市政管道有限公司旁、601县道宏安汽车服务中心旁这4个地点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违法类型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安装在梅溪路与东苑路北往南出口,梅溪路与松梅路东往西出口、云河路与兴华路东往西出口、梅溪路与松梅路南往北出口、梅溪路与东苑路南往北出口、松梅路与金汇路西往东入口、城云路与云河路西往东出口这7个地点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而阳春大道与151乡道交会处、春江大道与工业大道交会处这2个地点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阳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地点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9月15日启用。对设备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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