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外地就读学生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未备案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5%

2025-06-24 09:24:48 来源:阳江日报

未备案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5%

到外地就读学生应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未备案者异地就医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下降15%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记者6月2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已参加我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且9月份需要到外地就读的学生,只要按规定办理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的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按我市同级医院报销比例享受待遇。

“我市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应提前办理备案手续。”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参保人无论是否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均可在市外已开展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医院进行联网结算,但如果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其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按照异地转诊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5%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已在我市参保需到外地就读的学生属于常驻异地工作(学习)人员,异地就医备案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含电子医保凭证)外,还需提供学生证等能证明其学生身份的材料。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从备案成功的当日开始计算。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医保结算的,当次入院日期或出院日期未超出备案有效期的,均属于有效备案。

据介绍,参保人可直接将备案所需资料通过医保经办窗口、电话传真、国家医保App、微信小程序“粤医保”等渠道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为参保人将备案资料录入信息系统,参保人即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备案后的医疗待遇,“一站式”联网结算。此外,参保人可在入院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也可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出院结算时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联网结算。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出院自费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含)补办备案手续的,可按规定办理零星报销,报销比例按其备案类型待遇标准执行,未在出院自费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含)补办备案手续的,按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待遇标准进行零星报销。参保人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联网结算后补办备案手续的,已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不再进行待遇补差。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
点击右上角打开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分享给朋友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