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翡翠小区商品房外墙瓷砖出现不同程度的脱落。 官文婷 摄
阳江日报讯(记者/官文婷)高楼外墙面瓷砖突然剥离坠落,砸破楼下汽车的天窗玻璃,该找谁赔偿损失?近日,市民潘小姐致电本报“民生热线”,称其将小车停放在市区金湖翡翠小区一楼商铺门口,被楼上脱落的外墙瓷砖砸破车顶天窗玻璃,但小区物业公司却不肯担责。
3月8日,市民潘小姐和朋友相约来到金湖翡翠小区金山路一侧的一家面馆吃饭,因附近停车位紧张,她将小车直接停放在面馆的门口。但当潘小姐吃完饭刚回到车上,意外却发生了。她听到车顶传来“嘭”的一声,几块碎石状物体从挡风玻璃上滑落下来。潘小姐赶忙下车查看,发现汽车的天窗玻璃已经破裂,而“元凶”正是上方高层住宅楼脱落的外墙瓷砖。
随后,潘女士拨打金湖翡翠小区的物业公司电话,但无人接听。在事故现场的商铺门口,潘小姐看到物业公司张贴了“温馨提醒”,声明外墙脱落带来的损失及责任自行承担。懒得和对方“扯皮”的潘小姐只能自认倒霉,用自己的保险承担了这笔损失。
近日,记者来到金湖翡翠小区临金山路一侧走访,看到一楼商铺的上方是高层住宅楼,楼房外墙瓷砖均出现不同面积的脱落,裸露出灰色的墙体,就像打了一块块“补丁”。一楼商铺门口的墙上,每隔几十米就有物业公司贴的“温馨提醒”,上面声明“为避免外墙脱落或高空坠物带来不必要损失,严禁在此逗留及停放车辆,违者一切损失及责任自行承担”,但现场并未设围栏和警戒线。记者观察发现,因该路段餐饮店居多,每到饭点人流车流量增大,不少车辆仍直接停放在店铺门口。
虽然这次吃了“哑巴亏”,但潘小姐仍心存疑虑,物业张贴的“免责告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当高空坠物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该如何划分责任?对此,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斌表示,物业的“温馨提醒”有一定的告示作用,但仅仅张贴“温馨提醒”而不采取实际的围栏或警戒线等措施,不足以证明物业已经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这种“免责告示”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完全免责的效力,物业公司并不能以此推卸责任。
近年来,随着不少高层住宅楼使用年限的延长,建筑物构件或附着物脱落、坠落致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小区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有负责检查维修的义务。”黄斌斌表示,如果小区外墙存在安全隐患,但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处理造成事故发生,物业公司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市民停车时应停在划线的停车位内,如因违规停车导致事故发生,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当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在协商无果后,受害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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