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经超被执行死刑!入户盗窃被发现竟残忍杀人
2021-06-12 10:06:35 来源:阳江日报

6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裁定,依法将罪犯刘经超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刘经超被执行死刑!入户盗窃被发现竟残忍杀人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刘小婷)6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裁定,依法将罪犯刘经超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2002年3月23日晚上,被告人刘经超因赌博欠债产生盗窃之念。次日晚上,刘经超先到阳春市某镇某村刘某的住所偷了20元现金,又窜至邻近某村被害人刘某甲(女,殁年25岁)家中欲盗窃财物。刘经超先后撬开刘某甲家多扇房门,持刀进入客厅后被刘某甲发现,其便对刘某甲进行控制,逼问财物存放位置并欲进入卧室翻找财物,两人发生冲突。其间,在卧室睡觉的刘某甲之子被害人吴某(男,殁年4岁)被吵醒并大声哭喊,刘经超唯恐败露,持刀砍向吴某颈部,致吴某当场死亡。在刘经超准备离开卧室时,刘某甲拿起木棍试图拦住刘经超,后又紧紧拉住刘经超不让其离开现场,刘经超持刀砍中其颈部倒地,刘某甲当场死亡。随后,刘经超冲洗刘某甲家中客厅地面血迹,翻找财物无果后逃离现场。2019年7月2日,刘经超被抓获归案。

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刘经超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刘经超表示服判。该案依法报省法院复核,复核裁定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刘经超死刑。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

专题推广

点击右上角打开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分享给朋友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