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西县检察院在办案时发现,许多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图案,而且文身者年龄呈低龄化趋势(9月9日《阳江日报》报道)。这无疑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净化社会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曾几何时,不少人认为文身是个人的私事和自由,采取听之任之甚至置若罔闻的态度,以致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直至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我们才发现,原来看似小众的文身不是小事,也不是好事,我们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诱导未成年人胡作非为。
众所周知,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缺乏对事物正确的判断能力,极容易冲动行事,甚至盲目相信或崇拜偶像、明星,喜欢以文身的方式展现自己的个性,极易被诱骗,做出文身这种悔恨一生的事。文身的过程是个疼痛难忍过程,况且文身不易清除,即便手术切除、烧伤或腐蚀掉,其愈合后还残留瘢痕,且终生不退。更重要的是,文身被标签化,未成年人一旦文身在考大学体检、当兵体检、考公务员体检都无法通过。可见,未成年人文身是妨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社会文明的大事。
未成年人保护无小事。家庭要有效监护,家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帮助和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审美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动净化交友圈,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断强化对美的健康追求。学校要积极引导,对未成年人告知文身的危害,全面排查校园内是否存在播放、张贴或者散发文身商业广告的情况。有关部门尤其是司法机关,要针对那些整改不到位或继续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文身经营者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形成行之有效的常态机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多渠道加强普法宣传,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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