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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证券期货又见新手法。
“大量招聘股票交易员、操盘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就行,月薪1万—2万元。”网上充斥着的类似招聘信息,可能就属于“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行为。
何为“聘销式”犯罪
近日,在北京市公安局举办的“炼锋刃·锻尖兵”警种说案大比武中,经侦总队以《揭开“高薪招聘”的面纱》为题,深度解读了所侦办的首例“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案。与此同时,北京经侦公号也对“聘销式”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犯罪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
何为“聘销式”犯罪?据悉,近年来,随着经济犯罪专项打击和宣传防范工作的推进,广大群众对口口相传、地推营销等传统推广手法有了一定的防范意识。然而,一种打着招聘幌子、实为达成营销意图的新型犯罪手法开始兴起,简称“聘销式”犯罪。
“聘销”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保险行业,保险公司对外招聘保险销售员,待应聘成功后却要求员工先购买公司的保险产品,将招聘行为发展成一种营销手段。
对于“聘销式”犯罪,北京经侦称,犯罪分子以聘销式手法掩盖真实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活动,因其手段隐蔽,取证困难,对案件的侦办造成了极大障碍。
超7万人先后应聘
2023年4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多家所谓的投资、科技类公司在招聘平台上发布广告,长期提供证券交易员、期货操盘手等岗位,并宣称“高薪职位、工作轻松,无学历经验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需具备从业资格,经侦总队据此判断上述招聘广告明显异常。
经调查,北京警方最终锁定了6家涉案公司。这些公司多盘踞在高档写字楼内,宣称主营金融投资、资产增值,营造高档金融机构形象,以低门槛、高收入为诱饵,配合话术洗脑,吸引应聘者报名。之后,以入职业绩考核为名,诱导应聘者出资到境外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这些公司在每笔交易中可赚取境外平台佣金30—50美元,总体获利数额巨大。
最后,待应聘者耗尽本金后,上述公司再以考核未通过为由拒绝应聘者入职,大量应聘者最终既未得到“高薪”工作,还“搭上”了投资本金,这就是典型的“聘销式”经济犯罪。
上述公司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从事证券、期货经营业务,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对此情况,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对6家涉案公司实行同步收网打击,抓获犯罪嫌疑人84名。截至案发前,上述公司共发布招聘广告2.5万余条,接待应聘者7.4万余人,非法经营额近4亿元。
应聘需提升防范意识
北京经侦表示,根据我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事证券、期货交易须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结合在案证据,涉案公司名为招聘证券交易员、期货操盘手,实为以招聘作为引流方式,组织投资者从事证券、期货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此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犯罪。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正在找工作的年轻人,在应聘工作时应选择正规职介平台,加强对应聘公司的背景调查和实地探访,提升防范意识,切莫轻信“高薪、好前景”等不实宣传,防止落入犯罪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造成财产损失。
记者注意到,不少网上招聘平台也疑似发布这类招聘信息。比如,位于东部四线城市的某公司,招聘交易员时要求大专学历,待遇为12K—24K。招聘信息称,“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大量的股票T0交易员,按工作要求进行操作,需对盘面敏感,抗压能力强”。 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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