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日报讯(记者/吴晓霞)“120”是提供急救服务的生命热线,当市民遇有危及生命的疾病时,会第一时间想到拨打“120”叫救护车。“120”急救费用能报销吗?该怎么进行报销?9月1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120”救护车车费不可报销,但住院前72小时内符合规定的急救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按住院待遇报销。
据了解,为防止医疗救护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救护车出车会收取费用。通常救护车收费由院前急救费和救护车费(里程费)两部分组成,其中,救护车车费属于转运服务费,不在医保目录内,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需患者全额自付,医保无法报销。参保人员因突发疾病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病人在车上发生的院前急救费用,包括符合规定的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吸氧费、治疗费、抢救费等,可以随急诊留院观察或后续住院医疗费用一起按住院待遇报销。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说,参保人员使用“120”救护车所产生的急救费用如符合住院前72小时内在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与医院自费结算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零星报销结付,统筹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不扣起付线。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门(急)诊发票原件;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当次住院的诊断证明或出院小结;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如为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注意的是,若门(急)诊发票开具单位与当次住院发票开具单位不一致,还应提供门(急)诊发票开具单位对应的诊断证明书;如为未成年参保人没有身份证,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未成年参保人没有社保卡或银行卡,需提供监护人社保卡及关系证明);若门(急)诊清单中含有限制使用条件的药品或诊疗项目,还应提供相应的用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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