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私人车位屡遭“蹭停”惹人烦

律师提醒:业主维权需保持理性,勿从“维权方”沦为“侵权方”

2025-09-15 09:11:31 来源:阳江日报

律师提醒:业主维权需保持理性,勿从“维权方”沦为“侵权方”

你怎么看?私人车位屡遭“蹭停”惹人烦

律师提醒:业主维权需保持理性,勿从“维权方”沦为“侵权方”

阳江日报

市区君怡花园小区地下停车场内,业主在私人车位上放置地锁、反光锥,防止车位被“蹭停”。 冯锦禧 摄

“自己的车位又被占了,对方还没留下任何联系方式,让他挪车都成为难题。”近日,市区上东新城小区业主周先生驾车回到地下停车场时,发现自己固定租赁的车位上停着一辆陌生的黑色轿车。周先生联系物业公司后,足足等了半小时,车主才赶来挪车。

类似的事情,在其他小区也曾“上演”。记者走访了市区多个小区,发现部分小区虽采取了多种管理方式“保卫”车位,但业主的私人车位被占现象仍时有出现。对此,律师提醒,“蹭停”私人车位已涉嫌侵权,业主可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 阳江日报记者/冯锦禧

业主
车位频频被占停车成了“烦心事”

连日来,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私人车位被占”成了不少业主的日常烦恼。部分车主为省时间、少绕路,无视车位产权与停放规则随意占用他人车位,给车位业主带来诸多困扰。

9月8日上午,记者在市区恒隆御景山庄小区采访时,业主庞先生抱怨道:“明明小区里设有临时停车位,有的人却非要停在私人车位上,说到底就是图自己方便。”该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小区车位配比达 1:1以上,车位供给量足以满足业主的基本停车需求,但因部分车主图方便,侵占他人车位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另一名业主周先生告诉记者,自家私人车位在加装地锁前经常被其他车辆“蹭停”。“这些车主理由五花八门,有的说‘来小区找朋友,临时停会儿’,有的称‘拉了点货,卸完就走’。我每次遇到这种情况都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解决,一旦家里发生了急事,我也不好意思占用其他业主的车位,面临‘进退两难’的境遇。”周先生苦笑道。

在上东新城小区,业主陈先生也面临着同样的烦恼。“我的私人车位靠近电梯口,位置便利,反而成为他人‘蹭停’的热门车位。”陈先生表示,有时候住在同一幢楼的业主也会临时停车在自己车位上,他碍于邻里情面不好当面指责,只能一次次联系邻居挪车。

而市区君怡花园小区因临近君怡商业广场,车库开放式管理允许外来车辆随意进出,导致外来车辆频繁占用业主车位,矛盾更为突出。记者在该小区停车场看到,不少业主通过在车位加装地锁、放置反光锥等方式,防止车辆被占。该小区业主杨女士坦言,每逢周末,只要她忘记放置雪糕筒,她的车位都会被其他车辆占据。

物业
创新管理方式补权限短板

“车位空着,我只是临时停靠半小时,又留了电话,没耽误多大事。”“没注意车位上的专属标识,以为是临时停车位……”君怡花园小区业主谢女士告诉记者,她的私人车位经常被“蹭停”,联系车主后,他们来挪车时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权益。她认为,业主和外来访客应增强有序停车的责任意识。

而负有小区停车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在“蹭停”这件事上,却因权限不足常常陷入“管不了、劝不动”的尴尬境地。在市区西平北路某小区物业公司经理陈女士的办公桌上,整齐叠放着近一个月的车位投诉记录。“每周最少能接到3起车位被占的投诉。尤其到了节假日,一天起码接到2起投诉。”陈女士无奈地说,“蹭停”车位的现象屡见不鲜,但物业公司也只能在接到业主投诉后通知“蹭停”车主挪车,或在“蹭停”车辆上张贴车辆违规停放告知书,并没有权限对“蹭停”车辆实施锁车、拖离等操作。

今年春节期间,该小区业主赵先生回家准备将车停进自家产权车位时,发现一辆外地牌照的汽车正停在车位上。赵先生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通过车牌查询到车主联系方式后,多次致电沟通挪车。对方虽口头答应,但过了1个多小时才姗姗来迟将车挪走。“物业公司没有执法权,遇到拒不配合的车主,只能反复沟通,实在没办法了就联系交警部门处理。”陈女士说。

针对这一问题,我市部分小区物业公司通过管理创新弥补权限不足的短板。阳东区美的未来中心小区采取“人防+技防”模式,通过管理人员定时定岗值守,楼栋管家主动开展巡查、监控系统实时核对等措施,减少“蹭停”车位现象的发生。每辆车进入停车场后,工作人员都会比对车位登记号码与实际停放车辆号码,发现“蹭停”后第一时间上前劝导纠正。

市区国鼎名筑小区则设置了164个临时停车位,借助车牌识别、来访登记及移车服务,高效处理“蹭停”矛盾,规范小区停车秩序。同时,该小区通过制定《小区停车场管理办法》,明确车位使用、车辆进出、违规处理等细则,让管理有章可循。

律师
解题需兼顾“力度”与“温度”

面对“蹭停”矛盾广泛存在的情况,广东言必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斌斌认为,无论是外来车辆未经允许占用业主专属车位,还是业主之间恶意“蹭停”他人车位,本质上都已涉嫌侵权。面对此类问题,业主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避免采取可能引发新纠纷的不当手段。

黄斌斌表示,从法律层面来看,车位被“蹭停”涉及物权纠纷,业主的维权行为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指出,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这为业主维权提供了清晰的指引;第二百七十条则进一步明确,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而专属车位作为业主专有部分的延伸,其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他人未经允许占用即构成对业主物权的侵害。

针对不同场景下的车位“蹭停”问题,黄斌斌建议,若遇到外来车辆“蹭停”专属车位,业主首先可联系小区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协助联系车主并要求其限期挪车,这是基于物业对小区公共秩序管理的职责;若物业公司无法联系到车主,或车主在接到通知后拒绝配合挪车,业主可直接拨打 122交通管理服务热线,或报警由警方介入协助处理,借助公权力保障自身权益;若因车辆“蹭停”产生额外停车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业主需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包括车辆“蹭停”的照片、视频、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以及费用支出票据等,随后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向侵权车主索赔相应损失。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业主可能会遇到“蹭停”车主拒不配合挪车的情况。黄斌斌提醒,业主维权需始终保持理性,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勿采取砸车、划车、喷漆等过激行为。过激行为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车位占用问题,反而可能激化矛盾,若情节严重,当事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旦构成该罪名,业主不仅需要向车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时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最终得不偿失,既损害了他人权益,也让自身从“维权方”沦为“侵权方”。

黄斌斌认为,解决“蹭停”车位问题,需兼顾“力度”与“温度”,既要法律为业主维权撑腰,也要小区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完善智能识别设备、增设明显标识等硬件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和引导。此外,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宣传教育提升车主的规则意识,让“不占私人车位”成为共识,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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