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7破3号

2025-05-27 09:29:06 来源:阳江日报

(2025)粤17破3号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25)粤17破3号

阳江日报

本院根据深圳市康宏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4月29日裁定受理阳江市华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农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4月29日指定广东赢信律师事务所为华海农业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本案华海农业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年7月1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23号东汇城写字楼1503-1507房;联系人:曾超圆13827622238;李美思1598625954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 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 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 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 利。华海农业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7月15日上午9:30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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