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傍晚6时13分,在市区建设一路一住宅小区里,“砰”的一声,一袋生活垃圾“从天而降”,直直地砸到在楼下行走的居民身上,垃圾瞬间被摔得七零八碎。被砸的居民立即报警,该事件目前已由警方接手处理。
“长春高空抛物致死案”“孕妇被高空坠落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击中右脚,导致右脚两根脚趾部分被切除”“天降铁球砸死婴儿,整栋楼判赔”……近年来,高空抛物案件频发,记者近日走访获悉,高空抛物在我市多个小区也时有发生,甚至造成人员受伤,需要居民加强法律意识,物业公司加强监控和宣传,共筑安全防火墙。
■ 阳江日报记者/梁驰
12月25日,记者来到市区建设一路该小区看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已经在电梯口贴出温馨提示,告知全体居民本次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始末,呼吁抛物当事人应主动承担责任。若责任主体不明确,那整栋楼或者整个单元业主均会被列入责任人共同承担。记者从温馨提示里贴出来的图片看到,“从天而降”的垃圾袋里装有药品包装盒、食物残渣、纸巾等物品,若砸中行人头部,后果不堪设想。
记者从该小区物业处了解到,这已不是小区里第一次出现高空抛物的行为,但由于物业监控的缺失,到底是谁从高空中抛物往往无从知晓。“作为业主对这样的行为肯定是深恶痛绝的,高空抛物不仅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可能要整栋楼一起承担,是一种极其危险且不负责任的行为。”该小区居民李先生说道。
家住新江东路一小区的居民罗先生也向记者讲述了类似的遭遇,他购买了二楼带露台的商品房,而楼上的住户经常会将垃圾直接从阳台扔下来。他下班回家时,经常能看见露台上“躺”着破损的垃圾袋和满地的碎纸巾、塑料瓶、烟头、玻璃渣等,而一旁的花盆上也沾有一些垃圾破裂时溅出的污物。
同一个小区的邹女士表示,包括高空抛物的瓜子皮、烟头和剩菜等她都遇到过,她认为,高空抛物的根源是部分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公德心不足,小区一层出入口就摆放有垃圾桶,住户每天出门时,顺手将垃圾带出并不是一件难事。“有人总觉得扔点小东西没什么大不了,实际上这些物品对他人可能致命。”邹女士表示。
有实验表明,高空抛落的物体在重力加速度后,冲击力会放大若干倍,危害性极大。譬如,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会将人的头顶砸出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未完全熄灭的烟头被扔出窗外,落入楼下住户家中,能引发大火,把别人家烧得一干二净,一粒火星落在楼下电动车上,就足以导致电瓶爆炸。高楼“飞”出的物品,一旦开始自由落体,只会变身“伤人的凶器”。
2023年3月21日,阳春市法院判决阳江市首宗高空抛物刑事案件,案件起因是夫妻争吵向高空扔19枚麻将牌,对楼下财物造成损失,被告人谢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高空抛物由于随机性较大,很难被抓现行,使得许多肇事者心存侥幸,认为可以逃避法律责任。高空抛物的行为人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找不到抛物者由谁来进行赔偿?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一) 》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调查难以确定具体的侵权人,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应当给予受害人补偿。一旦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了补偿,他们有权向实际的侵权人追偿。
“找不到行为人就需要整栋住户共同负责,对其他住户也太不公平了。”市民李先生对这个规定表达了不满,他认为应该让物业装上摄像头,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这种整栋楼“兜底责任”的要求是否合理?广东信领律师事务所周文靖律师认为,这种说法有一定合理性,是否要整栋楼“兜底责任”则视具体情况而定。高空抛物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这个“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不代表整栋楼业主,如坠落物是东面坠落的,则加害人可能是东面业主,一般不能追究西面业主的责任。
近年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时有发生,由于抛物者难以确定,事后追责难,慢慢成为社会治理的一个难题。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台以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均要求各小区制作严禁高空抛物温馨提示的图片,并张贴在大堂或显眼之处。“‘垃圾砸中居民’事件发生以后,我们立即组织人员挨家挨户上门宣讲高空抛物的危害,也希望抛物住户能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建设一路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小区物业已经为每家每户派发了宣传单。
针对高空抛物的情况,阳东区新华中路一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日常工作中会通过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片、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讲解高空抛物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结合真实案例以案示警,提醒大家杜绝高空抛物,提高安全意识。同时呼吁社区居民要看护好阳台、窗户上的物品,防止掉落,同时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随意从窗户、阳台丢弃物品。如有发现随意高空抛物行为,及时劝阻或报警。
除了抛物行为人,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周文靖律师认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如果物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导致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物业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