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用字不规范现象普遍

记者走访市区公共场所发现,店铺招牌成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2019-05-10 09:26:41 来源:阳江日报

记者走访市区公共场所发现,店铺招牌成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广告招牌用字不规范现象普遍

记者走访市区公共场所发现,店铺招牌成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阳江日报

来源/阳江日报 记者/张影

街头店铺的招牌滥用繁体字。梁文栋 摄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民生热线”反映称,市区公共场所存在不规范使用汉字的情况,影响城市形象。“国风”写成“國风”,“医生”为“醫生”,“摩托”变“么托”……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市区部分医院、店铺以及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等确实存在不规范用字,其中店铺招牌成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市区街头店铺招牌滥用繁体字

近日,记者从马曹路出发,途经体育路、新江北路、创业北路、建设路、金鸡路、南恩路等路段,同时走访了市区几大商业综合体,发现餐饮店、服装店、装修店等不少行业的店铺招牌、商业广告牌上都使用了繁体字,成为滥用繁体字“重灾区”。

位于体东路的“福東茶庄”,“东”字使用了繁体字;位于新江北路的一家店铺招牌为“廣東圆夢郷村建設有限公司”,其中5个字均为繁体字,画框安装店“曙光軒”的“轩”字同样使用了繁体字。在新江北路观察了三四十家店铺,发现店铺招牌上繁体字频现,且这些使用繁体字的店铺,大部分并没有在显眼位置另行配置规范汉字书写的招牌。悬挂于金鸡路的一张广告纸上,“文华”写成了“文華”,在走访商业综合体时,记者发现个别珠宝行也将“宝”字使用了繁体字。

除了商家店铺,记者走访发现,市区个别医院同样存在使用繁体字的情况,医院内部分“医”字写成了繁体字“醫”。此外,个别店铺招牌存在错别字,位于建设路的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将“摩托”写成了“么托”。

广告招牌用不规范汉字属违法

在采访中,一些使用繁体字做招牌的商家表示,招牌中使用繁体字,只是为了使招牌更美观耐看,从而吸引人的眼球,并不了解用字的规范。对于这些使用繁体字的广告招牌,市民如何看待呢?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发现不少市民对店铺招牌使用繁体字持宽容和理解态度,认为这是商家的事。少数市民则不赞成,认为这不仅代表了店铺自己的形象,也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形象。

公共场所用字出现繁体字合法吗?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城市公共场所的设施和招牌、广告用字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督促其限期改正。

那么,公共场所使用繁体字都不规范吗?记者了解到,使用繁体字并未一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文物古迹;姓氏中的异体字;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企业名称应使用国家规范汉字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繁体字多出现在店铺招牌和商业广告牌中。对于这种情况,市市场监管局是如何要求的呢?据介绍,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等内容和文字。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述规定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中使用的文字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驳回。

此外,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也可适当简化。

“目前,市区大多商铺招牌的主要功能是宣传和招徕客人,上面书写的文字并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属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规范使用范畴。”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如果商铺把招牌用作牌匾,书写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就应按规定规范使用,否则,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纠正,予以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于商铺在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使用范围以外的文字规范使用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有关规定,由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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