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先生咨询:我在开车时因走神,不幸发生车祸,将行人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报了警,并将王某送到医院治疗。在王某住院治疗期间,我先后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王某出具有收条。王某痊愈后,将我和车辆保险人一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王某的全部损失。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王某的全部损失,随后我要求其返还垫付的医疗费2万元,但遭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潘家永律师答:王某负有返还垫付款的义务,其拒不返还垫付款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

事故受害人拒不返还垫付费该怎么办?
2019-09-16 来源:阳江日报

窦先生咨询:我在开车时因走神,不幸发生车祸,将行人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我立即报了警,并将王某送到医院治疗。在王某住院治疗期间,我先后垫付了2万元医疗费,王某出具有收条。王某痊愈后,将我和车辆保险人一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了王某的全部损失。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经支付了王某的全部损失,随后我要求其返还垫付的医疗费2万元,但遭拒绝。请问,我该怎么办?

潘家永律师答:王某负有返还垫付款的义务,其拒不返还垫付款的行为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者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不当得利的构成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二是该财产利益的取得无法律根据;三是另一方受损失;四是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本案中,王某取得你垫付的2万元医疗费,是基于你开车将他撞伤这一侵权法律事实,但在保险公司依生效判决支付了王某的全部损失后,王某便丧失了继续占有你垫付款的法律依据,其继续占有该笔款项,构成不当得利。《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据此,你可以在从王某拒绝退还垫付费之日起的3年内,凭借收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返还2万元垫付款。

其实,在民事侵权案件中,一方垫付了相关费用,垫付方在诉讼期间就应当提出扣除的请求,对此法院会依法支持的。如本案,如果你在诉讼时提出从王某的实际损失中扣除垫付款的主张,法院就会作出扣除垫付款并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你的判决,这样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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