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5587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最多

2021-07-27 09:21:03 来源:阳江日报

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受理消费者投诉30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件,同比下降1.62%受理举报案件18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件,同比上升1.9%餐饮和住宿服

阳江上半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咨询5587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最多

阳江日报

今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

受理消费者投诉30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件,同比下降1.62%

受理举报案件18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件,同比上升1.9%

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共42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3.06%,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1.25%

一般食品类投诉4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0.0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1%

家居用品类投诉39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9.35%


2021年上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55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7件,同比下降1.71%。其中受理消费者投诉303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50件,同比下降1.62%,已处理2461件,调解成功10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9.79万元;受理举报案件187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5件,同比上升1.9%;接受群众咨询67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82件,同比下降10.79%。

■ 阳江日报记者/朱俏施    

    通讯员/谭楚钰


餐馆未明码标价

成消费投诉热点

●问题:据数据显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受理餐饮和住宿服务类投诉共425件,占服务类投诉的43.06%,高居榜首,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51.25%。涉及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消费者不能如期接受服务,取消预订酒席、旅游住宿受阻;二是部分网上预定的酒店宣传与实际不符,卫生设施不达标,服务质量差,收费不合理,订单取消难;三是部分餐饮店环境卫生差,服务质量差,无明码标价,强制消费,食材不新鲜等问题。

●案例:市民投诉其于2021年5月在江城区东门南路某餐饮店消费,结账时商家要求收取茶位费5元/人。市民表示商家并未提前告知且没有进行明码标价,投诉该商家涉嫌乱收费。经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岗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核查调解,商家表示是服务员存在工作失误,执法人员已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并向市民做好解释工作,退还多收的茶位费。

●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良好、卫生状况良好的餐饮场所就餐。就餐前应当问明价格,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结账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消费清单,并索要相关的票据。


一般食品类投诉热度不减

●问题:在消费者投诉中,涉及一般食品类投诉411件,占商品类投诉的20.09%,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1%,问题仍然突出。涉及问题主要有:一是预包装食品不符合相关标准,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二是部分商家无证照经营,销售变质、劣质、三无食品等;三是部分商家或网店销售的食品存在虚假宣传和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

●案例:市民投诉于2021年3月在江城区某超市购买的牛排,食用时发现牛排内有钢丝,认为商家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部门对该超市销售的牛排进行检查,并要求商家给予合理赔偿。市市场监管局江城分局城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达涉诉超市进行检查,该超市有涉诉牛排的检测报告、进货索证索票和销售台账,未发现该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后商家根据市民的诉求退款。

●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如遇到食品变质、过期等情况,要保留消费凭证及证据,及时向12315、12345投诉。

家居用品类投诉占比近两成

●问题:在消费者投诉中,涉及家居用品类投诉39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19.35%。主要投诉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和广告问题,一是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导购员介绍与实情不符,价格和质量不对等;二是商品广告含有虚假内容、夸大宣传,部分商家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行为。

●案例:市民投诉在阳东区东城镇某家居生活广场购买一张床垫,收货后发现该床垫有污迹。市民要求商家尽快清洗床垫,但无果。经市市场监管局阳东分局东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并进行调解,双方协商一致,商家同意赔偿一对品牌枕头和一台足部按摩器给同意。

●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到规模较大、售后服务规范、口碑信誉良好的大中型商场、超市、专卖店或电商平台选购,要认真查验商品标签、合格证等信息。同时,注意查看商品外观有无损坏,及时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并妥善保留消费凭证。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

专题推广

点击右上角打开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分享给朋友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