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男子捉野生蟒蛇回家养被判刑六个月

一男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07-19 09:49:31 来源: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谭君仪)将蟒蛇捉回家饲养,不仅威胁人身安全,还可能触犯法律。近日,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宗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荣将野生蟒蛇带回家饲养,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

阳江一男子捉野生蟒蛇回家养被判刑六个月

一男子获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 通讯员/谭君仪)将蟒蛇捉回家饲养,不仅威胁人身安全,还可能触犯法律。近日,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宗刑事案件,被告人杨某荣将野生蟒蛇带回家饲养,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0年6月,被告人杨某荣在阳东区新洲镇某村附近的河边电鱼时,发现河边有一条南蛇(蟒蛇),便使用电鱼机将南蛇(蟒蛇)电晕,然后将其捉回家中饲养。后阳东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在被告人杨某荣的家中,现场查获疑似蟒蛇活体1条。经聘请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疑似蟒蛇活体为爬行纲蛇目蟒科蟒属缅甸蟒,保护级别为CITES (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荣无视国家法律,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杨某荣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荣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宝贵自然资源。办案法官提醒市民群众,要提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若发现野生动物,不能拿回家饲养,更不能非法猎杀、贩卖,否则就会受到法律追究;如若发现他人存在上述行为,也应积极向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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