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首宗涉疫情防控诈骗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20-02-21 10:37:39 来源:阳江日报

被告人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阳江首宗涉疫情防控诈骗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叶光遍 高望)2月19日上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支持下,江城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远程庭审系统,对全市首宗涉疫情防控诈骗案进行网络开庭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据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犯罪嫌疑人方某利用民众迫切需求口罩的心理,在明知自己没有口罩可卖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有大量口罩可卖的虚假信息,骗取5名受害人的钱款共计人民币约5万元。2月1日,江城区公安分局将其抓获归案。

2月14日,该案移送江城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江城区检察院依法从严从快,坚决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在认真审查后当天即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方某批准逮捕,并在2月15日依法向江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江城区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

2月19日,江城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借助市中级人民法院远程庭审系统依法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这是一场特殊的庭审,法庭上法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辩护人等均佩戴着口罩,被告人方某在市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参与庭审。整个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审理、宣判仅用5天时间,体现了我市法院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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