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相关治理工作方案

阳江城镇小区依标规划配建幼儿园
2019-11-19 09:25:51 来源:阳江新闻网

我市出台相关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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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城镇小区依标规划配建幼儿园
阳江新闻网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文婷)近日,我市印发《阳江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规划并建设。

《方案》要求,严格依标规划幼儿园,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予以建设。要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配套幼儿园应与城镇小区同步进行建设,分期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在首期项目中开发建设并满足使用条件。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要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验收,幼儿园未按标准建设或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开发建设单位,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方案》提出,已建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开发商违规将未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高收费民办幼儿园或闲置不用、挪作他用的,应限期收回。无正当理由,开发商拒不移交的,相关项目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并按规定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要确保配套幼儿园规范使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部门后,应当由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地区应优先办成公办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根据《方案》,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摸排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对于已经建成、需要办理移交手续或已移交但使用不到位的,原则上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租赁的,原则上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于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原则上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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