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通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

涉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平稳可控

2019-08-28 09:40:49 来源:阳江日报

涉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平稳可控

市公安局通报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

涉枪爆违法犯罪形势平稳可控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刘空 通讯员/阳公宣)8月27日上午,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布今年以来公安机关侦破的4起典型案例,现场还展示了警方收缴的部分非法枪爆物品。

2018年初,市公安局牵头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年的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方面强化清查整治,集中警力对林区、矿区、“五场”以及可能私制私藏危爆物品的出租屋等开展摸排,协调网警部门督导网站自查自清涉枪涉爆违法有害信息,有力压减社会非法枪爆物品存量。另一方面强化涉案打击,全面梳理、研判近年来本地发生的涉枪爆存案,及时收集、掌握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逐条组织核查盯办,确保迅速实施精准打击,强力推进在逃人员缉捕会战。同时,全市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宣传也是打击”的理念,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宣传活动,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

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共收缴非法枪支54支,非法子弹1460余发,管制刀具93500余把,烟花爆竹17000余箱,黑火药3.8公斤,雷管3枚。全市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连续两年零发案,没有发生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事件,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高。

今年6月2日,根据群众反映,我市公安机关在阳东区红丰镇一鱼塘处查获偷沙的违法嫌疑人卢某某、刘某某等人,并在其驾驶的轿车内检查出枪状物3把和子弹状物50发,目前卢某某、刘某某已被依法逮捕。8月7日,我市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查获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等人为了非法牟利,没有通过合法审批手续,非法购买50根“活化器”(“活化器”装有以高氯酸钾为基混制的爆炸物品,每根重约500克)进行爆破作业,目前陈某某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公安机关将集中精力,细化措施,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专项行动,严打整治涉枪涉爆涉危违法犯罪,全力消除枪爆隐患,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建设“平安阳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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