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某民营医院被举报虚假宣传

​暗访:阳春某民营医院被举报涉虚假宣传
2019-07-11 09:40:10 来源:阳江日报

阳春某民营医院被举报虚假宣传

阳春某民营医院被举报虚假宣传

​暗访:阳春某民营医院被举报涉虚假宣传
阳江日报

今年3月份,我国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就医疗领域出现的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开展为期1年的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近日,阳春慈康医院一名离职医生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举报,称该院存在虚假宣传的乱象。记者暗访该院发现,这家“风平浪静”的医院背后还存在不少猫腻。

■ 本报记者

离职医生举报医院虚假宣传

6月18日,已经离职1个多月的妇科医生李娟(化名)通过12345投诉举报平台举报了原东家阳春慈康医院。

举报缘于李娟和医院的劳资纠纷。6月30日,记者与李娟取得联系,李娟向记者提供了其保留的医院传单杂志、病人手术记录、门诊收据、视频等多种材料。2018年12月25日,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证的李娟入职阳春慈康医院,坐诊妇科。在医院工作5个月后,李娟因医院降低薪酬及未及时发放工资等原因,与医院决裂。

虚假宣传是李娟举报医院存在的首个问题。李娟介绍,阳春慈康医院自开业以来,专门雇请多人每天开车到阳春市各乡镇派发广告,广告形式包括传单、挂历、内部杂志。在李娟向记者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上,写有“家门口的广州专家医院、医保最高报销百分之90”等字眼。广告还对医院的无痛人流手术细节进行了大量宣传,如“专业医师操刀、全新镇痛技术”等。

记者了解到,我国对医疗广告的发布有严格的限制。《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专门规定了医疗机构发布广告的表现形式,医疗机构发布的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地址、所有制形式、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方式等8个项目。市区一名律师在看完阳春慈康医院派发的广告后向记者表示,该医院发布的广告明显超出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许可范围。

市民陈静(化名)于今年4月在市区接到过阳春慈康医院的传单。陈静介绍,当时她看到传单上写了“医保最高报销百分之90”的字眼后前来医院就诊,前后花费了9800多元,结果医院不仅不可以报销医保,而且不肯给她开具发票。陈静认为自己受到了欺骗。

记者从阳江市社保局医保科了解到,阳春慈康医院虽然向该局递交了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材料,但由于该医院资质不符合要求并未纳入。阳春慈康医院发布“医保最高报销百分之90”的广告内容属于虚假宣传。

两家医院检查结果大相径庭

6月30日,记者在百度上搜索阳春慈康医院,进入该医院的咨询页面。随后,客服人员与记者通过微信取得联系。在询问过程中,客服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阳春慈康医院是医保定点单位,让记者就诊时带上医保材料。

7月2日,在客服人员的多次询问引导下,记者以结婚一年多未生小孩,不知是妻子还是自己原因为由,来到位于阳春粤运客运站对面的阳春慈康医院就诊。在一楼缴费处以化名登记购买病历本后,记者来到二楼挂有外科牌子的一个房间,见到了一名坐诊的中年男子,对方自我介绍姓王。

经过一番询问,王姓医生让记者到一楼化验室抽取血液、尿液、精液进行检查。一个小时后,检查结果“出炉”。王姓医生分析完报告单后告诉记者,记者的精子存活率太低、畸形率太高,无法正常生育。

记者拿过精液报告单看到,其中王姓医生提到的“精子活率”一项数据为29.17%,“畸形率”数据为5%。王姓医生介绍,如果要生育,精子存活率必须要在70%以上,建议记者进一步检查前列腺或进行药物治疗。如果是药物治疗,每个星期的药费在500元左右,需要一到两周到医院复诊一次。记者以回家考虑为由,离开了医院。

当日晚上,记者在机缘巧合下联系上了阳春慈康医院护士小张(化名)。对于记者对检查结果是否可靠的疑虑,小张个人建议记者“去人民医院重新检查”,但其中具体原因小张没有明说,只表示“很多事情你能懂就好”。

7月5日,记者来到阳江市人民医院生殖医学中心重新进行精液检查。该中心检查的结果与阳春慈康医院的检查结果大相径庭,其中精子存活率为82%,畸形率为88%(正常区间在96%以下)。主治医师表示,记者的精子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没有不育的症状。

医护人员涉嫌多项违规操作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然而,记者在阳春慈康医院就诊期间,无论是医生、护士还是化验员,身上均未佩戴标牌,无从辨识姓名和身份。

就诊期间,记者询问王姓医生为何身上没有佩戴标牌,他向记者解释,医院刚开始营业,所以暂时没来得及佩戴。实际上,记者从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了解到,阳春慈康医院于2018年11月19日便通过阳春市卫健局审核同意设立。李娟介绍,阳春慈康医院实际开业的时间是2019年1月9日。

事后,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查询得知,王姓医生的执业证书为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而其在接诊手写处方,再到拿处方去缴费处期间,全程没有其他医师在场并为处方加注签名。记者索要其填写的药物治疗处方试图查看,遭到明确拒绝。记者离开医院时,病历本上空空如也,没有填写任何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条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记者咨询业内人士得知,执业助理医师可以独立坐诊,但在签署处方时必须有执业医师的签名,否则将违反此条规定。

未取得执业许可实施人流手术

“我在阳春慈康医院期间做了5台人流手术,其他妇科医生做的更多。”李娟介绍,在她就职阳春慈康医院期间,曾于医院3楼房间做了5台人流手术。手术结束后,手术器械会被放回8楼小套间,以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

对此,李娟向记者提供了多张人流手术的知情通知书、手术记录单予以佐证。同时,记者联系多名曾在阳春慈康医院做过人流手术的市民,确认了李娟关于阳春慈康医院曾开展人流手术业务的说法。市民张玲(化名)介绍,她已经生育了2个孩子,只能选择将怀孕50多天的孩子打掉。为省去人流前一个星期每天打针的来往费用,张玲就近选择了阳春慈康医院,并于4月22日前往该院进行了人流手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施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记者咨询阳春市卫健局基妇股了解到,实施人流手术必须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而申请该证需要具备一定的人员及场地资质。阳春慈康医院并未在该股办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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