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2019-04-24 09:48:52 来源:阳江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火灾重点单位314家,其中市直59家,江城区70家,阳东区52家,阳春市59家,阳西县49家,海陵区25家。确定火灾高危单位41家,其中市直11家,江城区12家,阳东区4家,阳春市5家,阳西县2家,海陵区7家。阳江市消防支队2019年4月2日

关于调整2019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的公告
阳江日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审核,确定火灾重点单位314家,其中市直59家,江城区70家,阳东区52家,阳春市59家,阳西县49家,海陵区25家。确定火灾高危单位41家,其中市直11家,江城区12家,阳东区4家,阳春市5家,阳西县2家,海陵区7家。

阳江市消防支队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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