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机关幼儿园小区空地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市发改局称收费符合现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

2019-02-22 09:15:42 来源:阳江日报

​市发改局称收费符合现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

市府机关幼儿园小区空地停车收费是否合理

​市发改局称收费符合现行有关收费管理规定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市民蔡先生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有人员利用市府机关幼儿园门前的空地擅自收取停车费。对此,蔡先生认为此块空地并非个人所有,擅自收取停车费不合理。

20日晚上,记者驱车从市区东风一路天润广场路段转入上述地址时,两名人员将车辆拦停,表示里面停车位已满。记者发现,上述两名人员旁边立着一个牌子,牌子上的内容显示停车需要交5元停车费。“为什么这里要收取停车费?”面对记者的询问,其中一名人员称他们是按规定收费,并指着一份《通知》让记者自行查看。

《通知》上显示,东风一路16号市府宿舍管委会借鉴市府三塘园宿舍的运作,决定向东风一路16号市府宿舍的住户收取管理费,用于支付保安人员工资、路灯维修、路灯电费以及关卡设置投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住户每月每户交纳管理费10元;住户小车每辆每月交纳占道停放费100元;小车临时过夜每辆每夜交纳占道停放费5元;交纳小车占道停放费的住户不需要再交纳住户管理费;上述具体收费由宿舍区保安员出具管委会相关的收据收取,住户管理费每季度收取一次,小车占道停放费每月收取一次。该《通知》出示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没有落款单位,也没有加盖公章。

“他们无有效的收费凭证,也不能提供发票,我认为这个停车收费并不合理。”蔡先生表示,他是附近小区名雅居的业主,不过长期在外居住,每次逢年过节回家都要被收取费用。他认为,市民应自觉交纳合理的收费,但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应坚决抵制。

21日,市发改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经现场调查了解,投诉者举报的空地是市府宿舍大院内的空地,而宿舍大院是一个小区,空地上规划的停车位属该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按照现行的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上述小区业主有权聘请人员对停车位进行管理,故投诉者反映的人员并非擅自收费,收费符合有关规定。


展开阅读全文

网友评论

更多>>

专题推广

点击右上角打开分享到朋友圈或者分享给朋友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