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受访者介意被偷拍“上头条”

律师表示:未经同意偷拍和上网传播涉嫌侵权,甚至触犯刑法

2019-01-11 09:25:41 来源:阳江日报

来源/阳江日报 记者/简梅芳 实习生/马少莹随着智能手机拍照和摄像功能的日趋精进,各种网络传播平台的日益火爆,尤其是网络媒体、自媒体的遍地开花,街拍逐渐成为大众一种新的街头文化。然而,近年来不少网络营销号街拍变偷拍事件的频频曝光,惹来众多网友和市民的关注。打着“街拍”的幌子干着“偷拍”的事情,并随意放至网络上传播,让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了“头条”,你能接受么?偷拍是否违法?如果被偷拍该如何维权?近日,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开展调查,助力市民维护自身权益。拍摄前应先征得个人同意上个月,广州某高校一名大四...

八成受访者介意被偷拍“上头条”

律师表示:未经同意偷拍和上网传播涉嫌侵权,甚至触犯刑法

阳江日报

来源/阳江日报 记者/简梅芳 实习生/马少莹

随着智能手机拍照和摄像功能的日趋精进,各种网络传播平台的日益火爆,尤其是网络媒体、自媒体的遍地开花,街拍逐渐成为大众一种新的街头文化。然而,近年来不少网络营销号街拍变偷拍事件的频频曝光,惹来众多网友和市民的关注。

打着“街拍”的幌子干着“偷拍”的事情,并随意放至网络上传播,让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上了“头条”,你能接受么?偷拍是否违法?如果被偷拍该如何维权?近日,本报记者就上述问题开展调查,助力市民维护自身权益。

拍摄前应先征得个人同意

上个月,广州某高校一名大四女生任可可(化名)乘坐地铁时被人偷拍并上传至网络,传播视频始终集中于她的胸部,并配以侮辱性点评。任可可私信联系视频发布者要求删除视频,不料反而招来辱骂。无奈之下,任可可求助于网友,并在众人的帮助下,成功利用平台投诉机制使对方暂时性封号一个月。

街拍变偷拍,市民如何看待?记者设置了9个问题,其中7个单项选择题,2个多项选择题,通过街头采访和调查问卷的形式展开调查。八成受访者表示介意在公众场合被偷拍以及放上网络传播。其中45%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介意,35%的受访者表示有点介意,认为对方应先征得自己的同意才行,剩下的两成表示不介意新闻单位工作人员的街拍,没有受访者表示“完全不介意”。

对于“涉及身体哪些部位的拍摄,应征得当事人的同意”的问题,五成以上受访者选择了面部、性感部位,近五成的受访者认为只要拍到就需要征求同意,“都不需要”的选项无人问津。

维权前先分清街拍和偷拍

采访中,作为被拍摄者,所有受访者都认为拍摄者应先征得同意再拍摄。而作为拍摄者时,许多受访者却给出了“表里不一”的回答。

面对单项选择题“你在街拍路人并将其放上网络传播时,是否会主动寻求当事人的同意”一题,20%的受访者选择了“不会询问”,高达60%的受访者表示“要看情况询问”,仅有两成的受访者明确表示“会询问”。在单项选择题“公共场合拍照或拍视频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中,各有5%的受访者选择了“不侵犯”或是“不清楚是否侵犯”,仅有25%的受访者认为“侵犯”,超过六成的受访者认为“需要视情况而定”。

对此,市民黄先生认为,在公众场合街拍,难免会拍到其他人,如果不是带有恶意的,应该不用咨询当事人。那么,街拍和偷拍如何界定?街拍会不会成为偷拍者的“保护牌”?广东迅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达照介绍,公共场所街拍和偷拍是有区别的,正常的街拍一般是为了记录人、物或某事状态,并附带有正常摄影目的及正常价值追求的摄影,此种拍摄行为一般不会给拍摄对象造成不愉快。偷拍一般是指带有娱乐、戏谑、私欲或附带不正当价值追求目的的摄影行为,易引起拍摄对象的反感。

街拍变偷拍侵犯他人权益

调查显示,三成的受访者曾遇到过被别人偷拍照片或者视频,并被放上网络传播的情况。面对单项选择题“看到自己或他人被偷拍的照片或视频,是否会举报相关人员”,5%的受访者“不会举报”,25%会举报,仍有七成的受访者要“视情况而定”。

对于街拍变偷拍的原因,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是拍摄者“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他人隐私未被惩罚”,四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方便拍摄者谋求不正当利益”“拍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三成以上受访者认为是“便于完成拍摄任务”“街拍对象太难找了”。一位从事媒体行业的业内人士表示,外出街拍工作比较难开展,受访者往往看到摄像机就跑了,一些自媒体、营销号等私人平台的街拍就更难了,这就导致一些人员会投机取巧采取偷拍的形式来达到目的。

陈达照表示,公民依法享有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未经拍摄对象同意,把偷拍后的拍摄作品放上网络传播将可能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人身权利,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保留好侵权证据依法维权

“如果被偷拍,你会如何维权?”面对记者的询问,逾六成受访者表示会联系偷拍或者发布偷拍内容的人员撤销内容,15%的受访者会选择通过法律维权,还有两成的受访者不知道如何维权。对于此前有过被偷拍和被放上网络传播经历的受访者,他们均表示因为太麻烦而没有选择维权。

陈达照提醒,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拍摄者及发布者删除拍摄作品、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甚至赔偿经济损失。如果传播平台对此有过错的,如未尽到审查义务、未及时删除、未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影响等,受害人也可要求传播平台连带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同时,由于此类拍摄作品多传播于网络,容易被删除或屏蔽,受害人在维权前可采取公证等适当的方式保全证据。如果对方偷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行为的,受害人还可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偷拍者的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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