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税务部门出台《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

​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8-11-20 18:51:09 来源:阳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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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部门出台《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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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费先霞 通讯员/冯嘉文) 为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税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在前期问需求、优服务的基础上,于11月19日出台了《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20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激发全市民营企业发展动能,为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保障。

政策宣传升温度,减税降负再发力

为进一步帮助民营企业用足用活国家各项减税降费税收政策,市税务部门出台的20条措施中的首要措施是强化政策宣传辅导。《措施》明确,要“推送政策多元化”
“解读政策专业化”“落实政策团队化”,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在阳江落地生根。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税务系统已经组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推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该局将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即时推送最新税务资讯,依据行业类别特点开展政策解读宣讲,确保民营企业掌握运用税收政策更准确到位。

《措施》还提出,全面开展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出口退(免)税业务“网上办理”。对审核无疑点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由13个工作日缩短到8个工作日。

简政放权提速度,畅通渠道更便利

为回应民营企业对便民办税的期盼,税务部门打出了“一次办好”组合拳。其中,在优化办税流程方面,《措施》提出,全面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将依申请的业务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一窗通办、一厅通办”和“多元化”办税,实现所有涉税事项“一次申请、一套资料、一次办结、一次出件”。

为切实提高“一次办结率”,市税务部门早在一年前已经开始试行“容缺受理”机制,此次出台的《措施》中规定,对纳税信用B级以上的民营企业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允许在缺少非核心关键资料基础上,先签署承诺书并为其办结涉税事项,后续再补报资料。

除简化民营企业迁移、注销程序,免费配送发票到家外,《措施》还指出,要加快推行新型办税模式,逐步推进“税银一体化”自助办税模式,建设24小时智能办税厅,方便民营企业实现领用发票、认证、税款申报、涉税查询、现金存取、银行转账等24项业务的全时自助办理。

精准对接促精度,主动服务助转型

面对新时代新形势,转型升级是民营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为此,《措施》强调要精准对接纳税服务提效能,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

除开展“千人帮千户,税企促发展”活动、推广“体检式”涉税风险防控服务外,《措施》要求,要为企业提供专家团队对口跟踪式服务。组建系统内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岗位能手、业务骨干专家服务团队,对重点民营企业 “一对一”配备服务专家,对其重大投、融资活动,重大并购或者重组等重大事项,主动介入,全程跟进,参与到整个项目运作过程,帮助民营企业对执行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涉税优化建议,降低民营企业涉税风险。

为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税务部门结合前期“税银共融”的成功经验,在新出台的《措施》中明确,要搭建税企银三方合作平台,解决银行业和中小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难题,高效整合银行的信贷资源、渠道资源和服务资源,为民营企业构建更为快捷的绿色金融服务通道。

规范管理强制度,公平公正有保障

公平公正的执法是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最基础的保障。《措施》明确,要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特别对税务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

《措施》明确,对纳税信用A级的重点民营企业两年内不实施评估稽查。还明确了将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清理简并各类税务检查,统筹规范进户管理和实地检查。

为稳妥做好本市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措施》强调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费率等建议,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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