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警方侦破一宗涉野生动物案

使用气枪打鸟阳春两男子被刑拘
2020-06-04 10:31:31 来源:阳江日报

阳春警方侦破一宗涉野生动物案

阳春警方侦破一宗涉野生动物案

使用气枪打鸟阳春两男子被刑拘
阳江日报

阳江日报讯(记者/李柳枝 通讯员/周立平)近日,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辖区马水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名,缴获野生鸟类动物死体27只及高压气枪、作案车辆等。

5月10日上午,马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用气枪在马水镇石下村罂煲河石下砖厂附近打鸟。接报后,马水派出所迅速部署警力赶往现场展开围捕。当民警赶抵现场时,嫌疑人弃车逃跑,现场遗留下一辆长安面包车、一支高压气枪以及疑似野生鸟类动物死体27只。

鉴于现场发现疑似野生鸟类动物死体,马水派出所迅速将线索移交阳春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该局接线索后立即派员赶到现场,对遗留在现场的证据进行固定收集。经鉴定:现场27只鸟类生物(死体)中,其中1只为小鸦鹃,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6只池鹭、5只斑尾鹃鸠、3只山斑鸠、1只黑领椋鸟、1只三宝鸟,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综合现场遗留的车辆、气枪以及鸟类死体信息,办案民警迅速锁定涉案嫌疑人为潘某、徐某。办案民警多次组织抓捕行动,并上门敦促嫌疑人家属动员其投案自首。5月29日,潘某、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迫于警方压力,主动到马水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交代,5月10日早上潘某驾驶面包车,与徐某一同到阳春市马水镇多地,用徐某购得的高压气枪射杀在野外天上飞行的鸟类,共27只。

目前,警方对潘某、徐某非法携带枪支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潘某、徐某两人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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