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齐治理 家庭先行动

陈健瑜

2022-06-14 10:23:47 来源:阳江日报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虽小,但事关未成年人

文身齐治理 家庭先行动

陈健瑜

阳江日报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6日印发《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要求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虽小,但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为教育未成年人的基本单位——家庭,更应该行动起来,在家庭教育上引导未成年人不要接触“不可逆”的文身。

文身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文化现象。《庄子·逍遥游》中就有“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的记载。社会发展到今天,文身的图腾标识功能基本已消失,更多的是黑帮团伙的标记,或是为了引人注目、表达自己标新立异的记号。也许有人会说文身也有“美观”作用,但就目前的情况的来看,用文身来“美化”自己的身体的情况只是极少数人。部分未成年人在跟风盲从、彰显个性、“为爱留痕”等心态的驱使下,出现过早接触、盲目选择、大面积文身、图案低俗怪异等问题。

《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的出台为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形成合力,防止文身成未成年人身心“疤痕”提供了法律支撑。在这股合力中,家庭作为一个基础教育管控单位,家长在发现未成年子女文身后,应该选择正确的对策。如果家长以朋友的身份心平气和地与他们谈心,他们在明白了这些知识与现实后,就可能会主动认识自己的错误进而改正。教育的同时,家长应留心孩子们的交往对象,减少与不良人员交往的机会。

青少年的文身现象值得社会各方面注意,莫让文身成青少年身心“疤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针对未成年人文身对该群体可能产生的诸多负面影响,给出了界定,界定为未成年人不宜从事的限制性行为,那么接下来,就要付诸行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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