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起草《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将允许跨省份异地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违法信息录入后当日即可向社会提供查询。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影像资料“经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处罚的证据”。
支持
全民监督
九兮BX_Devotion:只要证据真实,还真不失为一个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好方法,毕竟群众无处不在。
熊猫de故事:上海已经开始执行了,市民凭借行车记录仪影像可以直接线上举报压线、不交替通行等违法行为,推广是好事。
观望
难辨真伪
Lajimao0_0:曾经有地方这样做,后来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讹诈和隐私侵权等。各有利弊,姑且观望。
忘记开美颜:不好鉴定证据的真实性,毕竟PS技术越来越神奇。
质疑
设施不足
石锅天是寿:在基础设施都没有跟上的地方,这样做能解决问题?在车位都不足的情况下,违停的行为也要大家照相举证?
冷了也不穿秋裤937:问题是城市停车场完善吗?道路设施完备吗?
建议
有奖有惩
是爱屋及鸟啊:举报属实,应该给予举报人奖励,人人监督违法交通行为,这样才会逐步扭转社会的风气。
看穿一切的大摩羯:建议设置好奖惩制度,随意乱拍、造假者罚,确定拍的违章有效就有奖,但是奖励要有额度。
■微点评
正人先正己
正所谓“警力有限,民力无穷”,推行“随手拍”举报,就会有很多流动的“电子眼”,让更多的交通违法行为无所遁形,这种方式值得尝试。
但是,首先要明确的是,市民拍下来的照片和视频,应该只是线索而非证据。随手拍的参与者容易因为感觉自己在捍卫正义而混淆公域与私域的界限,有关部门在鼓励“随手拍”的时候,也要提醒市民法律上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明确指引,不能因鼓励“随手拍”举报,让个人隐私受到侵犯。
人人成为监督员,人人都做守法者。为了让城市出行更加文明更加便利,我们要做的不仅仅是监督和举报,更要从自身做起,将文明出行视为自己的责任。
整理/张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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