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10月21日至26日召开。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法律草案,将在此次会议上提请审议。据此前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增加了校园欺凌防控措施、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等内容。
支持
终于来了
再见陈同学: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某些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大灰狼Sun1201:终于来了!希望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希望立法严惩未成年犯罪人员!
建议
加重处罚
阿基米德的杠杆原理: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也应该大修一下了,光修年龄不够,还应该加重处罚力度。
暮色曙光baby:重点探讨一下若未成年人欺凌未成年人,怎么惩罚施暴未成年人和保护受害未成年人,我认为增加对恶的惩罚很有必要。
呼吁
学校重视
德盛隆:让学校重视起校园欺凌非常有必要,不要等出了大问题才开始亡羊补牢,甚至一阵风过去照样放松这方面教育。
韩周元:提倡组建正规化校警,专门针对学校里学生之间及学生和社会人员的欺凌问题。
思考
家长有责
火車浜老畢:未成年人犯罪比成年人犯罪更高更可怕,我们必须监护好我们的子女,培养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才是硬道理。
这个微博名是本帅锅在用:除了硬手段,软手段也应该跟上!要多给家长、学生和社会普及,特别是有的“上梁不正带坏下梁的”。
■微点评
没有旁观者
未成年人保护法七年来首度大修,遏制校园欺凌是这次修法的重点。在未成年人的成长阶段,如长期受到校园欺凌,可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法者,治之端也。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本无意施暴的人也可能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已经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遏制校园欺凌,也不能忽视对教师教育惩戒权的保护,即教师依法制止学生的欺凌行为,并教育惩戒学生,要受到法律保护,否则,谁愿意制止?
整理/张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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