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的17万条“人脸数据”从何而来
2019-09-12 10:12:52 来源:阳江日报

张立美近日,记者发现,在网络商城中有商家公开售卖“人脸数据”,数量达17万条。网络商城运营方已认定涉事商家违规,涉事商品已被下架处理。(9月11日《北京青年报》)“人脸数据”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在电商平台上公开叫卖“人脸数据”,直接损害了“人脸数据”主人的合法权益,显然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售卖“人脸数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购买者极有可能将买到的“人脸数据”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角度说,必须及时对在网上售卖的“人脸数据”进行下架处理。但对公开售卖17万条“人脸数据”违法行为...

网售的17万条“人脸数据”从何而来
阳江日报

张立美

近日,记者发现,在网络商城中有商家公开售卖“人脸数据”,数量达17万条。网络商城运营方已认定涉事商家违规,涉事商品已被下架处理。(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人脸数据”属于个人隐私信息,在电商平台上公开叫卖“人脸数据”,直接损害了“人脸数据”主人的合法权益,显然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在网上公开售卖“人脸数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购买者极有可能将买到的“人脸数据”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后果不堪设想。从这个角度说,必须及时对在网上售卖的“人脸数据”进行下架处理。

但对公开售卖17万条“人脸数据”违法行为的处理,不能止于从电商平台上下架。电商平台必须将相关线索移交给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进一步立案侦查。

卖家在电商平台上公开销售数量多达17万条的“人脸数据”,我们不禁要问,如此巨大数量的“人脸数据”从何而来,卖家是从他处买来的,还是卖家本人利用技术手段从互联网平台窃取的,这些问题必须查清楚。如果是从他处购买的,那么卖家的上家是谁,哪些人购买了“人脸数据”,这些问题也必须查清楚。而要查清楚这些问题,只能交由公安机关来办理。而且,只有将这些问题查清楚,才能将售卖“人脸数据”背后的黑手一网打尽,才能彻底斩断买卖“人脸数据”利益链。

再者,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开售卖“人脸数据”不只是违法行为,更是一种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行为,卖家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向他人出售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该规定处罚。根据“两高”《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非法获取、出售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在大数据时代,数据信息是财富、是资源,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网民的财产安全。保护大数据安全,对买卖数据信息的行为必须“零容忍”,对任何一起买卖数据信息的案件都要高度重视,一查到底,不能放跑一个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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