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需要尊重他人“安静权”
2019-08-27 10:29:47 来源:阳江日报

苑广阔“昆明拟规定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24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此前发布的一条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地铁内乘客不顾周围乘客感受,大声外放音乐、视频等已经成了新的“地铁不文明行为”。(8月26日《北京青年报》)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者是发出足以对周围人带来干扰和影响的声音,涉及到一个“安静权”的问题。之所以要对“安静权”加上一个引号,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这一公民权利规定,但是从公众内心的权利诉求来看,越来越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公共场所享受到必要的“安静权”,也就是不被...

公共场所需要尊重他人“安静权”
阳江日报

苑广阔

“昆明拟规定乘坐地铁时使用电子设备不能外放声音。”24日,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此前发布的一条规定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地铁内乘客不顾周围乘客感受,大声外放音乐、视频等已经成了新的“地铁不文明行为”。(8月26日《北京青年报》)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或者是发出足以对周围人带来干扰和影响的声音,涉及到一个“安静权”的问题。之所以要对“安静权”加上一个引号,是因为从法律角度来看,目前还没有这一公民权利规定,但是从公众内心的权利诉求来看,越来越多人都希望自己能够在公共场所享受到必要的“安静权”,也就是不被他人发出的过大过高的声音影响和打扰的权利。

虽然在地铁等公共场所使用电子设备的外放声音是当事人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我们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享受自己的自由的时候,也要顾及他人的感受,尊重他人免受打扰的权利和自由。  其实不管是在地铁、公交还是在餐厅等任何公共场合,当你需要发出声音的时候,把声音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正常的范围,不对别人带来打扰、不招致别人的反感,都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反而能够体现自己的文明与素质,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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