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太原一路口设置了屏幕,曝光闯红灯的行人。除了成年人的照片,还有未打马赛克的未成年人照片展示在屏幕上。太原交警部门表示,上大屏曝光是一种警告的方式,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应一视同仁。你支持吗?
质疑
曝光效果不大
宿雪峰xuefeng:我认为只曝光没有任何警示作用,建议交管部门应有个备案,一个月或者多久连续闯几次红灯就开罚单。
19小石马:大屏幕更多的是警示作用,未成年人的心理并不成熟,这样公之于众,孩子们能承受吗? 教育的职责还是在于家长和老师的正确引导。
提醒
边界需要厘清
于东涵:在一众叫好声中,此时呼吁“隐私保护”是不是很另类?交警通过什么渠道的授权才可以直接使用面部数据以及发布?
司马平邦:互联网一定会让社会治理手段更丰富起来,但首先要厘清执法技术的边界。
■微点评
法理上要站住脚
有些网友认为“车祸发生的时候不会筛选年龄”,理由很充分:“未成年人更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否则有可能就没有未来了。”
听起来有道理,但是这种“警示”方式和孩子被当众脱了裤子打屁股又有什么本质区别?让未成年人养成不闯红灯的习惯,方法有很多,可以当面批评教育,也可以考虑将违法情况“抄送”父母或学校,让他们接受“轻量级”的处罚和教育。这不仅不会削弱执法威力,还能较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多些执法创新没问题,但前提必须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就算是“非常手段”也要经得住法治推敲。 整理/张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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