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治理广场舞扰民问题上,安徽宁国警方动真格了,开出了首张广场舞噪声扰民罚单,对涉及噪声扰民的5名广场舞组织者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并依法作出警告处罚。为治理广场舞扰民问题,很多地方都在想办法,你又有什么建议?
支持
不改就得开罚
Fiona于:请速速推广至全国!一味放纵只会助长更多公序良俗被抛弃。
孔家小姐:就该这样,希望我们这里也赶紧实行。每天早上6点不到就开始跳广场舞,晚上11点多还能听到。
困扰
管不住的噪声
七萌星:我们楼下只是一个街口,每晚都有人在跳广场舞,风雨无阻,也是很佩服了,但是真的是太扰民,回家想睡个安生觉都不行。
顽皮自主:对我来说广场舞还算稍好的,好歹还是原声!住在公园边上,那些自带设备唱卡拉OK的,鬼哭狼嚎!
呼吁
控音量不扰民
飞燕:支持健身跳舞,但要控制音量,不扰民!
宁国公安在线:跳广场舞本无可非议,但需切记的是,莫要将自己幸福生活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
建议
纳入规范管理
遇见nice:提倡每个广场舞者们自配蓝牙耳机,戴着,你喜欢跳就跳。
那年我十九:让广场舞团体申请资格,有资格才可组织广场舞,这样方便管理,追责也方便了,申请资格后就得按照规则办事。
■微点评
此次宁国警方开出针对噪声扰民警情的首张处罚决定书,对于当地来说是首次,是有力处置噪声扰民的一个好开头,对于其他地方来说,也有借鉴和警示意义。
喜欢广场舞没有原罪,但不能没有边界、没有节制。从情理上讲,广场舞大妈有愉悦身心、锻炼身体的权利,但是实现这个权利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破坏周围平静的环境,不能扰乱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这是一个基本常识。
任何公共空间都应有其自有的秩序,不能任由部分人自弹自唱,也不能顾此失彼。只有明晰边界、强化规则意识,纳入法治和社会管理的范畴和轨道,未雨绸缪尽快制定广场舞的相关管理规章,不同群体的正当利益诉求才能兼顾。整理/张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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