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种草笔记” 应按违法广告论处
2019-04-04 10:02:42 来源:阳江日报

买东西之前去小红书APP浏览“种草笔记”,已经成了当下很多年轻女性的购物习惯。APP里有普通用户对产品的分享,也有明星达人直接入驻现身说法做“产品推荐”,有人说,看小红书就像给心中种草一样,看多了就想去“拔草”购买。不过,这些“种草笔记”也可能是商家的套路。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咨询了多家代发小红书的中介,发现只要给钱,产品无论是否进行过测评都能上“种草笔记”。(据4月3日中国之声)小红书上书写和发布“种草笔记”,说白了就是一个软文广告。在这个广告链中,写“种草笔记”者——网络大V或一般写手等,就是广...

虚假“种草笔记” 应按违法广告论处
阳江日报

买东西之前去小红书APP浏览“种草笔记”,已经成了当下很多年轻女性的购物习惯。APP里有普通用户对产品的分享,也有明星达人直接入驻现身说法做“产品推荐”,有人说,看小红书就像给心中种草一样,看多了就想去“拔草”购买。不过,这些“种草笔记”也可能是商家的套路。记者以经销商的身份,咨询了多家代发小红书的中介,发现只要给钱,产品无论是否进行过测评都能上“种草笔记”。(据4月3日中国之声)

小红书上书写和发布“种草笔记”,说白了就是一个软文广告。在这个广告链中,写“种草笔记”者——网络大V或一般写手等,就是广告制作者,小红书APP则是广告发布平台或媒介,而相关产品的经营者则是广告主。显然,按规定和一般道义,这样的广告、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都应该是基于诚信的实事求是行为。

然而,小红书“种草笔记”,原本是很多女性购物值得信赖的购物信息参考平台,人们信任其上面的“种草笔记”,源于对小红书平台的信任。但遗憾的是,现实中,为了利益,小红书、软文写作者、相关经营者等出卖了自己的良心和公正,以虚假甚至根本不存在的商品、试用经历等虚假介绍产品和感受等,然后在小红书发布虚假“种草笔记”诱导女性消费者,不但毁损的是自身的清誉,而且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是为虚假广告。据此,小红书虚假“种草笔记”现象,包括小红书、相关虚假软文写作者、相关产品经营者,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不得不说的是,类似的虚假“种草笔记”、网络大V虚假软文欺骗消费者行为,并不是刚被曝光的新现象,而是早有揭露,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联合整治。类似现象仍然存在,甚至在小红书APP上形成错综复杂的灰色利益链。执法监管力度不够、查处不细不及时等,是其中一个无法忽视的成因。

还需要指出的是,不管是对小红书、相关“种草笔记”制造者、相关商品等经营者,说一千道一万诚信经营是基础,炮制虚假“种草笔记”看似获得了一时的利益,但被坑的消费者最终只会用脚投票,这其实都是在自毁前途和“钱途”。余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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