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18年12月31日落地的汽油车“国Ⅵ标准”推迟至2019年7月1日,柴油车“国Ⅵ标准”的落地时间无变动,异地转出截止日期仍是2018年11月1日。
根据12月24日深圳市人居委和深圳市交警局联合发布的通知:
一、2019年7月1日(含)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当符合“国Ⅵ标准”。
二、2019年7月1日前已购买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2019年7月1日前开具的正式发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三、2019年7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符合“国Ⅴ标准”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可在2019年9月1日前凭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签注的转出记录,办理车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手续。
“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汽油车,“轻型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即柴油车。根据通知,汽油车异地转出的截止日期推迟至2019年7月1日;未提及柴油车的变化,按照此前通知,异地转出的截止日期仍是2018年11月1日。
“国Ⅵ标准”有什么影响?记者获悉,“国Ⅵ标准”影响的是“国Ⅴ”车异地转入深圳的时间,按照此通知,“国Ⅴ标准”的外地车转出手续需在2019年7月1日前完成,转入深圳需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
因为该政策的实施对象是新注册登记的和异地转入的车辆(即是现未领取粤B牌的车辆),不会影响现有的粤B牌车主,也不会影响粤B牌本市内过户流通。据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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