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分期业务手续费纠纷
2019-05-22 09:46:23 来源:阳江新闻网

并未告知需每天扣除手续费,要求A银行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

现金分期业务手续费纠纷
阳江新闻网

■ 阳江市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之十九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2日,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接到市民投诉,市民称于2018年9月接到A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推荐市民申请72000元现金分期业务,并告知市民若借用三年,则每月仅还2504元,三年共还90000余元(包括本金)。市民通过电话同意申请该业务后,从2018年9月至今共在信用卡上归还25600余元,但市民查询余额时显示依然欠款89000元。市民曾致电A银行客服咨询账单信息,被告知每月还需收取500余元的手续费,市民称,到银行打印消费清单时,发现A银行每天均从市民账户扣除一笔或多笔消费分期冲账的费用,且金额不定额。市民表示,在申请该现金分期业务时,工作人员仅告知借款年利率,并未告知需每天扣除手续费,要求A银行退还多收取的手续费。

协会处理过程

协会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将资料转至A银行调查核实。经A银行查实,该市民在2018年9月申请72000元现金分期业务,按照产品协议约定且经该市民同意,该现金分期业务不收取利息,只按照本金0.7%收取手续费即每月504元,该市民若每月能全额清偿当期账单,只需每月缴交504元手续费。

另外,关于该市民反馈发现A银行每天均从该市民账户扣除一笔或多笔消费分期冲账费用的问题,经查该市民用卡账单记录,是因为该市民在2018年10月-2019年1月期间,先后使用该行信用卡消费了1839元、2728元、5000元、2856元、850元、1670元、1705元,因该市民办卡时开通自动分期功能,大于或等于500元以上消费会自动分期。经查核该市民账单,A银行均按照分期协议约定每月收取固定的手续费,并不存在每天收取手续费的情况。该市民名下的信用卡的欠款、还款、分期情况均与该市民实际用卡情况匹配相符。A银行就上述与该市民进行沟通解释,该市民表示理解,无异议。

协会回访投诉人,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律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以及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案例启示

1.金融机构在销售金融产品或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向客户充分揭示理财产品的特点、风险点,不得对客户进行虚假宣传,夸大理财产品收益,同时要妥善保管客户资料和其他交易资料,避免产生金融纠纷。

2.金融消费者应不断提高金融知识素养与风险识别能力,在购买金融产品时,需认真阅读有关产品条款、产品说明书,充分了解所购买的产品信息,特别是有关金额、收益、期限、赎回等重要条款,留存相关业务回执凭证,并依法维权。

阳江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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