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手机我不能没收
2019-01-09 10:04:31 来源:阳江新闻网

对高一的学生来说,能这么快收心进入状态,很不容易。

你的手机我不能没收
阳江新闻网

黄 坚

开学初的一次晚自习,我坐在高一(七)班讲台上备课,学生认真地做练习,教室里格外安静,对高一的学生来说,能这么快收心进入状态,很不容易。

半个钟后,我抬头看了看学生,发现坐在靠窗位置的志光(化名)一动不动地看着书,嘴角不时扬起丝丝微笑,想大笑出来但又努力克制,整个面孔因亢奋而显得有些滑稽。什么书对他这么有吸引力?我好奇地想。他的入学成绩一般,刚好到达我校的分数线,学习自觉性不高,但头脑灵活,如果能在高中阶段改变学习上的不良习惯,成绩会有较大进步空间的。

我走近他,打算将他专注的神态拍下来保存,跟踪记录,以后作为班级成绩进步典型加以宣传,起到激励同伴、带动良好班风的作用。

当我把手机对准他捕捉镜头时,他丝毫没有发觉,但我惊讶地发现:他课本上面,赫然摆着一台手机,手机屏幕里正播放着电影,这一幕,刚好被我拍到。

我很生气,快速地伸出手,准备拿起他的手机想放进我口袋,这是我近乎本能的举动。领导多次强调,对初次违纪的高一新生,教师要用学校纪律严格处理,让他们树立规矩意识,否则以后很难维持课堂秩序,况且级组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科任教师发现学生在课堂上玩手机,可以交给班主任或者级长代为保管,学期末再给回学生。

他看到我伸出的手,一脸的内疚,没有任何反抗,主动把手机给我,我拿到手机后关掉视频,将他叫到办公室。

途中我不断深呼吸,情绪慢慢稳定下来。我想:他没有抗拒,说明他很尊重老师,有诚实的品质,但也说明他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权”。最近省教育厅开展了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活动,要求师生学习宪法知识,教师要引导青少年掌握宪法法律知识,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我何不借此机会给志光普及一下宪法知识呢?

到了办公室,我让他坐下,肯定了他信任、尊重老师的一面,然后告诉他,对学生而言,高一是一个新起点,意味着初中的经历已经成为过去,一切从头开始。谁起步早,谁的进步就快;谁最珍惜时间,时间就给予谁更丰厚的回馈;谁最自律自觉,谁就能在新的知识海洋中扬帆领航。

一席话,说得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我把手机还给他,一脸严肃地说:“我很想没收你的手机,以免它偷走你的梦想。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手机是你的个人财产,受到宪法保护,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和教师只有教育你们的权利,没有没收和暂扣财物的行政处罚权。因此,你的手机我不能没收和代管。”

他接过手机,迟疑一阵后说:“老师,我还是把手机给您保管吧,以前的老师也是这么做的,我怕自己控制不了玩手机的冲动。”

“我相信你会控制自己,你可以做到不把手机带进教室,也可以让同学监督你啊。宪法也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你要规划好自己的目标,有了目标就会增强自控力和意志力。如果你下次还玩的话,我们再想办法好吗?”我真诚地说。

学生走后,办公室的王老师开玩笑地说:“你告诉学生法律知识,他们更精了,以后调皮学生动不动就上网投诉举报,那样就更难管教咯。”

我笑着说:“我们带头敬畏宪法,树立宪法的权威,在法律范围内教育学生,学生就会相信法律的价值,行事更加有分寸。如果学生能成为知法懂法的公民,我们管理上多受些挑战,也是好事啊。”

我决定以此次手机事件为契机,用相关案例给全班同学上一节法制课,希望他们明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战胜蒙昧、促进社会和谐的有力武器,每个公民有责任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唯有如此,大家的人生路才走得更稳重、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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