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怎么选?儿科医生及市场监管人士提醒: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购买前记得核准产品注册号
2020-05-25 09:50:39 来源:阳江日报

儿科医生及市场监管人士提醒: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怎么选?儿科医生及市场监管人士提醒: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购买前记得核准产品注册号
阳江日报

■ 本报记者/陈海涛  吴晓霞 通讯员/阮小畅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一母婴店疑似将一款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食品销售给牛奶过敏儿童,导致宝宝出现营养不良等情况,这引起了宝妈们对奶粉安全的忧虑。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妇幼保健院等专业人士,指导消费者正确认识、选购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相当于“处方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等人群对营养素的特殊需要而专门加工的配方食品。

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我国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而固体饮料是普通食品,不是婴幼儿配方乳粉,更不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其蛋白质和营养素含量远低于婴幼儿配方乳粉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副主任黄晓凌表示,婴幼儿最佳食物是母乳,当母乳不足或母亲有特殊情况不能哺乳时,以配方乳粉替代母乳喂养。也有极少数婴幼儿因对牛奶等乳蛋白过敏、对乳糖不耐受、代谢紊乱等原因,无法进食普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需要食用特殊食品。

黄晓凌提醒,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相当于“处方药”,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若使用过程中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我市突击检查132家经营婴幼儿奶粉商家

媒体报道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疑似固体饮料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事件后,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高度重视,并于5月13日下午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市132家婴幼儿奶粉经营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部分经营单位存在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专柜摆放不符合设置要求等问题,未发现有经营涉事产品。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了解到,该局于5月16日晚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产品批准注册清单》。截至今年5月13日,目前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有48个。其中,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儿童的有29个,包括无乳糖配方6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5个、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3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1个、婴儿营养补充剂3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1个;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有19个,包括全营养配方15个、非全营养配方4个。

多种方式辨别特殊医学用途配方奶粉“身份”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婴儿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包括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母乳营养补充剂、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7类。而不少标识为“深度水解蛋白配方粉”“氨基酸营养粉”“无乳糖营养配方粉”等并标称适用于“过敏宝宝”或“无法食用乳蛋白及多种食物蛋白人群”等的固体饮料,此类产品不属于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特殊体质婴幼儿生长发育的营养需求,不适合婴幼儿特别是12月龄以下的婴儿食用。

“消费者在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注意适宜人群提示,不要轻信个别推销人员将固体饮料当成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宣传。”该负责人表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注册批准,产品标签应当标识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 +4位年号+4位顺序号)、类别、适用人群、警示说明和注意事项等。如消费者对所购买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存疑,或发现假冒或虚假宣传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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