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报名延长至本月15日
2019-10-09 09:59:51 来源:南方网

10月8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可继续报考“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广东省第二期高职扩招报名延长至本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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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马立敏 通讯员/粤教宣)日前,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第二期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10月8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士可继续报考“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基层卫生人员学历提升计划”。

  “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可于10月12日后查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院校招生专业具体信息及要求,可登录院校招生网查阅院校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考生无须再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考生号及报名确认,从领取报名号到报名确认、填报院校专业志愿均可在网上操作完成。

  第二期高职扩招学生学费有无优惠?据悉,2020年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将按每生2000元的标准对有关招生院校进行奖补,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根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情况对试点班学生给予学费优惠。目前,已有部分招生院校将政策优惠落实到学生身上、降低了学费标准。

  此外,报考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毕业后,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退费标准为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退费年限为3年。

  考生入读高职后,与普通高校在校生同等享受国家和省的资助政策。其中,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3.3%的高职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10%的高职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同时,学生如有需要,还可每年免息贷款8000元。对于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就读公办院校的免学费,就读民办院校的,享有5000元/学年补助,无论就读公办院校还是民办院校,都可获得7000元/学年的生活费补助。

  考生将在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书等由招生院校负责,入学后不能转学及转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或非试点班。

  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高技能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基层卫生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学生,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实施“走读”教学,学生平时在岗学习,工作日晚上或者节假日在教学地点集中上课。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计划录取的学生以高职院校全日制脱产学习培养为主。

  第二期高职扩招的学生修完高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高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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